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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3-04-12 22:44:50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办,各高等职业院校、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属技工院校: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粤应急〔2023〕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组织参赛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活动有关对接工作;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要精心准备、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将竞赛活动通知传达到每个班级,广泛动员在校学生积极参赛。

  二、务求活动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形式,引导学生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学习竞赛内容、参与竞赛活动,切实提高竞赛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答题准确率。同时,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要结合本次活动和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建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一系列应急管理普法宣传。

  三、有关工作要求。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于4月12日前将联络员联系表通过粤政易报送市应急管理局;请各市属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于4月14日前将联络员联系表同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应急管理局。请各地、各院校积极投递活动宣传报道稿件(接收稿件电子邮箱:jyaj8338227@163.com)。

  各联系方式:市应急管理局邢佳蕾,电话、传真:8338227;市教育局陈诚,电话、传真:8724881;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林淑群,电话、传真:8218155。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     揭阳市司法局      揭阳市教育局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普法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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