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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5:04:2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2004〕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快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若干意见


市人民政府:

  建市以来,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在校生从1992年1.7万人增至2003年5.2万人,高中教育质量和水平也逐年提高。但是由于经济基础和高中教育基础薄弱等原因,目前我市普通高中教育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普通高中教育普及率低,2003年每万人口在校普通高中生88.3人,在全省排名第21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及全国、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快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是:2004年至2007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上普通高中升学率年递增4至5个百分点。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49697人,在校生达114896人,每万人口在校普通高中生达189.3人,初中毕业生升上普通高中升学率达42.4%。在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建设3至5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5至7所省一级普通高中、10至15所市一级普通高中,优质普通高中学位占普通高中学位的70%以上。各县(市、区)2004至2007年普通高中发展分类指导目标和任务见附表一。

  2004年至2007年,全市共需增加普通高中学位63267个,其中:榕城区增加6417个,东山区增加2365个,揭阳试验区增加1773个,普宁市增加19712个,揭东县增加14546个,揭西县增加8489个,惠来县增加9965个。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位规划如下:

  榕城区规划2所完中实施高、初中分离并在原址扩建,1所择址建新校区,共增加高中学位6000个。

  东山区规划2所高(完)中原址扩建,可增加高中学位2500个。

  揭阳试验区规划1所完中实施高、初中分离,可增加高中学位1700个。

  普宁市规划4所完中实施高、初中分离并在原址扩建,11所完中原址扩建,1所初中增设高中部,共增加高中学位20547个。

  揭东县规划6所完中实施高、初中分离并在原址扩建,3所完中原址扩建,新建2所高中,共增加高中学位16770个。

  揭西县规划5所完中实施高、初中分离并在原址扩建,1所初中增设高中部,1所完中择址建新校区,共增加高中学位8689个。

  惠来县规划2所完中实施高、初中分离并在原址扩建,8所高(完)中原址扩建,1所初中增设高中部,共可增加高中学位10107个。

  揭阳一中新校区,可增加高中学位1800个(上述规划详见附表二)。

  另外,要进一步拓宽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渠道,走多体制并存、多渠道筹资发展高中教育的路子。鼓励支持民办高中发展,力争至2007年,民办高中在校生比例由现有的2%提高到6%。各地还可根据需要和可能,开设成人高中学校(班)。

  二、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的落实

  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负起高中教育“以县为主”的办学责任,加大经费投入,确保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一)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妥善解决普通高中发展所需学位。

  按规划,增设普通高中学位,全市4年约需投入5亿元资金(不含地价款、各种税费及设施配套费),计划从以下渠道筹资解决:

  1、从税费改革后省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经费的资金中划出50%解决高中学位,全市每年可筹集3518.4万元,4年半共可筹集15832.8万元。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面上高(完)中的改建扩建,约可解决37000个学位。

  2、走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学校还本、优质学位质押的路子,贷款3.5亿元用于新建扩建高中。市、县(市、区)政府应将每年贴息款额列入财政预算,其中:市直每年300万元以上,普宁市每年500万元以上,揭东县每年400万元以上,榕城区、揭西县、惠来县每年各300万元以上,东山区、揭阳试验区每年各100万元以上。公办学校用非财政资金投入所增加的学位,可按民办学校运行机制进行试验,按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所收费用用于付还银行贷款。

  3、地方政府要提供高中学校建设用地,校舍建设项目属市、县事权的行政性收费予以豁免,属职能部门收取的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按低于收费标准的50%收取。

  4、每学年从普通高中在校生学费中统筹10%,用于配套高中教学仪器设备。

  5、争取高中扩招国债和省专项资金扶持。

  6、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捐资办学。

  (二)加大教师的培养、培训和引进力度,建设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的高中教师队伍。

  根据普通高中发展规划,今后4年,全市约需净增高中专任教师约2830人(不含自然减员),其中2004年秋需净增440人,2005年秋需净增590人,2006年秋需净增800人,2007年秋需净增l000人。

  1、教师来源:

  (1)招聘。凡本市生源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经考核合格予以聘用,每年约300名。

  (2)转招。非师类本科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取得合格证后,可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经考核合格者,可聘用任教,每年约150名。

  (3)外招。向外省招收部分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优秀教师,每年100名。

  (4)进修。鼓励在职教师通过自学、函授、脱产进修、报考研究生等方式提高学历水平。揭阳职业技术学院要积极争取与大学合办师范本科班。

  (5)返聘。根据教学需要,返聘部分退休优秀教师继续任教。

  2、保障措施:

  (1)市、县(市、区)财政、人事、教育等职能部门,每年要及早核定高中教师编制,及时报省核准,确保高中事业发展所需教师配编数。

  (2)教育、人事部门要切实做好新补充教师的招聘工作,具体办法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揭市人发〔2004〕3号文的规定办理。

  (3)外市、外省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受聘到本市任教的,每人给2000元安家费,从优给予补贴,此项开支由用人学校承担。

  (4)市、县(市、区)财政应按国家、省教师继续教育政策核拨高中教师继续教育经费。

  (5)随着财政状况的好转,逐步提高高中教师生活待遇。

  (三)下力气建设示范性高中,扩大优质高中资源。

  全市规划揭阳第一中学、普宁市第二中学、榕城区华侨中学、揭东县第一中学、揭西县河婆中学、惠来县第一中学、揭阳学院附属中学、普宁市华侨中学、普宁市第一中学、揭西县棉湖中学等10所学校创建国家级或省级示范性高中,同时还规划10至15所普通高中创建市一级学校。

  揭阳第一中学新校区要抓紧确定规划方案,抓紧设计,抓紧建设,力争2006年春投入使用,接受国家级示范高中评估验收。揭阳第一中学要面向全市择优聘用学校领导、教师,择优招收初中毕业生,要强化管理,深化改革,提高办学质量,确保建设为全市基础教育的龙头示范学校。

  普宁市第二中学要抓紧实施创建工作方案,力争2004年下半年申报国家级示范高中评估验收。

  揭东县第一中学、揭西县河婆中学要力争2005年接受国家级示范高中评估验收。

  榕城区华侨中学要抓紧研究新校区建设方案,下力气推进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建设进程,力争2005年基本达到国家级示范高中的要求。

  惠来县第一中学要按计划扩建校舍、调整充实教师队伍和完善设施设备,力争2005年前达到省一级学校的标准。

  其它已规划创建省、市一级学校的高(完)中,要千方百计增加投入,不断完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为高中教育提供更多的优质学位。

  为确保创建示范性高中的投入,除积极争取省专项补助资金外,各创建学校按政策收取的择校费,全部用于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四)抓好“双高”、“普九”,为高中发展提供充足生源。

  要贯彻实施《关于加强规范化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建设的意见》(粤教基〔2003〕64号),合理调整布局,整合办学资源,建设规范化初中。

  要深入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层层落实责任,依法组织学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流失。

  要认真做好农村人年均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义教阶段书杂费工作,同时多渠道地开展多形式的扶贫助学活动,确保初中学生不因家贫而失学。

  (五)健全高中组织入学机制,营造高中发展社会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大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重大意义,增强公民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意识,提高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的比率。

  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组织入学责任制。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各高(完)中和初级中学、各村(居)民委员会,都有动员、组织学龄青少年报考、就读普通高中的责任。要以抓“普九”达标的劲头抓高中新生的入学和老生的巩固。

  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制订相应的乡规民约,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

  各高(完)中学校要落实给予10%的学生减免学费的政策,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普通高中助学制度,各地要广泛发动和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开展“献爱心”、“手拉手”、“一帮一”活动,资助免收初中阶段书杂费的对象及城镇困难职工子女就读普通高中。

  三、加强领导,加大高中教育发展的督查力度

  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召开1至2次专题研究教育工作会议,把高中教育的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根据市高中发展规划制定本地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狠抓发展高中教育各项政策的落实。

  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挂钩高中学校的制度。市、县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地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负总责;市委、市政府领导成员分别挂钩到县(市、区),县级党政班子成员要分别挂钩到高(完)中,负责指导该地区或该校普通高中发展工作,帮助地方、学校解决高中发展存在的问题。

  各级财政、教育、计划、人事、物价、审计、规划、国土、建设、公安、司法等部门在政府统筹下,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合作,形成高中教育发展齐抓共管的高效工作机制。

  建立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按照《关于实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督导制度的通知》(粤组通〔2003〕43号)的规定,市委、市政府每年将对各县(市、区)高中教育目标、经费投入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党政主要领导挂钩学校的教育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对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附件:1、普通高中发展分类指导目标任务简表

  2、揭阳市普通高中学位增设规划表(2004—2007年)



  揭阳市教育局

  二〇〇四年三月三十日

批转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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