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郑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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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0 16: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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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府人字〔202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2022年9月28日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陈郑生同志为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
江少明同志的揭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林凛凯同志的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