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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人社任〔2021〕30号
关于郑鹤强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批准:
郑鹤强同志挂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时间2年。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