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环规〔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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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揭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印发了《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火电、造纸行业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相关事项的公告》(揭市环〔2017〕77号),公告要求即日起我市辖区内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按《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申领全国统一编码的新版国家排污许可证。2019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要求各地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20年我市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的任务。鉴于此,该公告适用期已过,经市司法局审查同意,现决定废止该公告,自2025年12月8日起施行。
附件: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火电、造纸行业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相关事项的公告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