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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区货车通行证申请使用规定
来源:揭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12-2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方便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办理货车通行证(以下简称为:通行证),规范办证程序和流程,本着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办事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条件

初次申请通行证,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确须在禁行时段内,用于城市抢险、救灾、医疗、环卫、市政工程和城市生产、建设急需等的载货汽车;

2.在行驶证有效期内;

3.车辆年检合格;

4.按规定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

5.已办理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

6.车辆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绿色环保标志;

7.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须安装GPS卫星定位仪。

(注:申请车辆须无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

二、申请、发证

(一)申领单位或个人,可以向运输路线起始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领取《揭阳市区货车通行证申请表》,或登陆“平安揭阳”网站下载表格;并向运输路线起始地辖区交警大队提出申请;

(二)填写《揭阳市区货车通行证申请表》(注意事项:通行证申请表中的“申请单位”一项在填写单位名称的同时,还需要盖单位公章),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及复印件;

4.生产运输所需凭证及复印件;

5.《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非营运车辆除外);

6.绿色环保标志附件的原件及复印;

7.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等重点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仪的安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再次申请的,需提交上次领取的通行证。

(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对车辆及相关资料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四)交警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含跨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领取通行证;不符合条件的,受理窗口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五)通行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临时通行证不超过7日。

(六)流程

申请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运输路线起始地辖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领取《揭阳市区货车通行证申请表》,连同相关资料向运输路线起始地辖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提出申请→交警部门核对资料→出具受理回执→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持受理回执和行驶证领取通行证。

三、通行证按统一样式由办证部门印制、核发,申请、办理通行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使用

(一)使用范围

1、榕城区榕江北河南侧,东至莲花大道、西至西环城路、南至望江北路(不含)、北至临江南路范围内的实施禁限货车通行的区域。

2、榕城区榕江北河北侧,东至揭阳楼东入口泰山石、西至淡浦路、南至临江北路、北至环市北路(不含)范围内的实施禁限货车通行的区域。

3、莲花大道作为限时通行路段, 每晚22时至次日早上7时可行经该路段。

(二)通行规定

具体限行区域线路请注意各出入路口禁令标志,已申领通行证的车辆按批准的时段、路线通行。

五、收缴、撤销

交警部门对持有通行证的货车进行监管,发现在通行证有效期内,在禁限区域内有2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可收缴通行证,并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撤销通行资格。

六、处罚

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区域或时段通行的,执勤民警按《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规定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在通行证上记载违法情况。处理完后,驾驶人应按执勤民警的指引,选择最近的路线立即驶离禁限区域。



附件1(申请表正面):/uploads/jyga/keditor/attached/file/20161227/20161227115107_9225.doc

附件2(申请表背面):/uploads/jyga/keditor/attached/file/20161227/20161227115120_3131.doc

附件3(通行证正面):/uploads/jyga/keditor/attached/file/20161227/20161227115134_1881.doc

附件4(通行证背面):/uploads/jyga/keditor/attached/file/20161227/20161227115147_000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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