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5年修改)第二十七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广东铭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因终止经营活动。经企业申请,我局现予以注销广东铭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粤揭安经[2021]0247号)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编号:(粤)2J44520191515]。
特此公告。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