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夯实非煤矿山安全基础,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和《揭阳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市安委办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揭阳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建立制定了《揭阳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联动协作机制》,落实非煤矿山涉及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阶段来,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揭阳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等专项检查,重点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安全生产投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等7个方面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5家次,发现问题隐患23项,责令企业限期落实整改。
通过专项检查,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解决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严重不足、长期不履职甚至带头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有力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坚决防范遏制非煤矿山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