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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解读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8-05-15 09:36:20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发文单位:市级 行业安全监察科

 《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解读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明确十大具体事项

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广东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致事故多发

目前从大量事故统计分析情况看,90%以上的事故都是企业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所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75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将该年度安全生产月的主题确定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通知》从10个方面提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其中,前7个方面是对企业提出的要求,涉及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例会和例检等制度、安全风险排查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事项。后3个方面是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的要求,涉及监管执法力度、信用激励约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等方面的工作。

企业必须做的七项工作

一是强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通知》提出,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承担相应职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和例检等制度。《通知》提出,党委会应每半年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董事会应每季度研究一次。企业总经理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深入车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强化安全风险排查管控。《通知》提出,企业要紧密结合实际,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并落实安全风险公告警示措施。

四是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知》提出,企业要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制度,班组要建立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要建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生产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五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通知》提出,企业要明确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班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所有岗位、所有人员。

六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通知》提出,企业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全员教育培训,对关键操作岗位员工要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七是强化安全应急管理。《通知》提出,企业要编制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备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尤其是注重演练实效,强化双盲演练,分析存在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政府及相关部门须落实三项工作

第一项工作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不力的,纳入政府考核问责范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的犯罪行为。

第二项工作是,强化信用激励约束。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并加强企业安全生诚信建设,规范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和黑名单制度。

第三项工作是,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东省党政部门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要求,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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