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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转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结束2023年汛期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31 11:37:09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结束2023年汛期的通知》(粤防〔2023〕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防总决定于10月31日结束2023年汛期。转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如遇特殊天气,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应对防御措施,并将情况报送市三防办。

  附件: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结束2023年汛期的通知



揭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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