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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四届应急管理专家名单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08 14:59:44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对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揭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前三届应急管理专家工作基础上,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市应急管理局(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征集遴选了136名应急管理专家,现已完成网上公示,并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局务会审定。现将我市第四届应急管理专家名单印发你们,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情况

  我市应急管理专家设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综合管理等5个专业领域,主要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和我市实际设定;市第四届应急管理专家由136名专家组成(专家情况详见附件),包括事故灾难类(分为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化工与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环境污染、特种设备等专业组)、自然灾害类(分为汛旱风灾害、森林火灾、地震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专业组)、公共卫生类(公共卫生专业组)、社会安全类(社会安全专业组)和综合管理类(综合管理专业组)等共15个专业组,各专业组设1名组长。

  二、应急管理专家主要职能

  (一)为市委、市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提供应急管理决策咨询服务。

  (二)参与应急管理规划、预案的研究、论证和制修订工作。

  (三)参与各类应急演练、宣教培训和公众传播等活动。

  (四)参与各类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提出对策建议。

  (五)参与应急管理相关评审、论证、监督检查。

  (六)参与突发事件的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

  (七)办理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专家的管理

  专家的日常管理由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按《揭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负责执行。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承担专家库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服务专家。 

 

  附件:揭阳市第四届应急管理专家名单

                   


揭阳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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