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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部分小型露天采石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情况通报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0-05-13 10:32:04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各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部分小型露天采石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的情况通报》(粤应急函〔2020〕21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面开展自查,对照落实整改

  今年2020年4月23日,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组对我市惠来金交椅采石场有限公司、惠来葵中石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石场普遍存在未按设计开采、终了台阶和工作台阶均不符合设计要求、台阶坡面松浮石未清理干净、排水设施未按设计设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力,个别石场还存在办公室、宿舍在爆破警界线内等问题。各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以此为契机,立即督促矿山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

  二、加大力度,开展执法行动

  各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对辖区内采石场着手开展执法行动,对矿山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尤其对存在不按设计要求,乱挖滥采行为、不按设计开挖排水沟、高陡边坡长期未得不到妥善处理的。要采取必要措施,该停产的要责令停产,该处罚的立案查处,该关闭的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决不手软。市局将于近期对全市部分矿山开展执法检查。

  三、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各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企业开展各班组、岗位及全员培训工作。采取师傅带徒弟方式有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参加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相关工作。今年未开展全员培训的矿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督促企业适时开展全员培训。市局将择机开展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复训工作。各矿山企业要主动与培训机构联系,及时派遣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各石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熟悉本矿山开采设计方案内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开展培训工作,确保所有矿山均按设计要求生产作业。

  请各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迅速将该文件迅速转发到辖区内各非煤矿山企业,落实省厅提出的“八个必须”,深刻吸取去年揭东“1·14”、今年河源东源“4·10”等事故教训,加强矿山现场管理,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部分小型露天采石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的情况通报(粤应急函〔2020〕214号)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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