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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04 15:45:09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的工作部署,有力有序高效应对自然灾害,切实做好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履职担当

  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主动作为,履职担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地要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及时发放救助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有病得到及时医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制订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抓紧组织制(修)订救灾和物资保障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程,重点制订灾情报送、査灾核灾、救灾款物发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冬春生活救助、救灾捐赠等规程(规定),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增强制度规程的指导性、操作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升灾害救助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上报灾情

  各地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遇到突发灾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要及时、准确、规范统计上报灾情,为各级党委政府开展灾害救助提供决策依据。

  四、提前转移群众,规范实施救助

  各地要践行以人为本的救灾工作理念,打好救助工作“提前量”,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根据灾害风险预警预判,提前预置救灾物资到多灾易灾区城,重点支持防灾救灾能力较为薄弱的偏远山区乡镇、村落;提前转移受灾害风险影响区域群众,并给予妥善安置;加强转移安置点、物资发放点规范管理,维护安置场所正常秩序。

  五、精准恢复重建,保障基本生活

  各地要在灾情稳定后及时组织开展灾情核査工作,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程序确定需救助对象,建立台账并张榜公示。要科学制订重建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规定时间节点,精准组织开展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建立恢复重建“每周一统计”“每月一通报”工作机制,抓早抓实重建进度,务必在年底前完成本年度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任务。

  六、落实救助款物,强化应急保障

  各地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原则,切实履行救灾主体责任,加大本级灾害救助款物投入。要建立资金快速下拨机制,简化审核拨付流程,实施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及时救助受灾群众。要严格落实救灾物资分级储备主体责任,结合往年救灾工作实际,科学编制本级年度采购计划;对不易长期储存的食品类物资,与大型商(厂)家签订代储协议;救灾物资发放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登记造册,建立领取台账,确保质量安全,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

  各地要注重自然灾害救助队伍建设,强化县(市、区)、镇(街、乡、场)、村(居)委三级灾害信息员配置,每个行政村(居)委至少设立1名灾害信息员,确保灾有人报,工作有人干。要利用汛前有利时机,加强灾害救助工作和灾情报送业务培训,提高灾害救助人员业务水平。要为灾害信息员开展工作配置办公设备和防护装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交通通讯补贴等方式,为开展好灾情报送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附件:揭阳市自然灾害救助情况统计表(表1-7)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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