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转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河源市东源县乐频建筑石料有限公司“4﹒10”物体 打击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0-04-28 09:41:06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各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河源市东源县乐频建筑石料有限公司“4·10”物体打击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应急函〔20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目前,我市非煤矿山陆续复产,人员流动性较大、员工情绪不稳定,又处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汛期阶段。非煤矿山企业面临疫情防控及汛期安全叠加,安全生产面临形势多变复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及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克服麻痹思想、盲目乐观心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有关领导及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二、迅速行动,重点治乱

  各地要认真吸取河源市4·10事故及去年我市揭东1·14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河源市东源县乐频建筑石料有限公司“4·10”物体打击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应急函〔2020〕193号﹚,结合《揭阳市202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安全整治行动,重点内容是:一要强化现场管理,完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落实;二要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及人员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三要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各相关方安全责任;四要对存在高陡边坡、松危石坠落、边坡垮落、上山公路坡度大于设计10﹪以上等危险地段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三、认真检查、严格执法

  各地要对开采秩序混乱、不按设计要求、安全管理混乱的石场进行重点检查。对不按期完成整改、多次检查重复出现的问题、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石场,要采取停产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无法整改、长期停产而复产遥遥无期的矿山,要依照有关规定,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今年未开展行政处罚的地方要抓紧落实执法计划,严格认真开展执法。

  请各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迅速将该文件转发到辖区内各非煤矿山企业。于2020年7月27日前将执法检查情况书面及电子版材料及《非煤矿山企业外包工程检查统计表》报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援科(联系人:苏滨,电话:8308996,传真:8308995,jy8308996@163.com)。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河源市东源县乐频建筑石料有限公司“4·10”物体打击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应急函〔2020〕193号﹚



揭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