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1.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 市政府办公室、市有关单位(见附件1,下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
2.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 市法制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
3.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网上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 市编办牵头,市电子政务办、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
4. 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 市政府办公室、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
5.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公布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 市工商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1.市、县(市、区)二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在今年内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操作规程。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落实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 | 市财政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
2.结合实际选取本地区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 市发展改革局、市政管办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
3.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分批制定政府数据年度开放计划,依托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开放广东”优先开放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数据集、数据接口和数据应用。 | 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
4.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 市政管办负责 |
5.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 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境保护局分别负责 |
6.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重点领域相关单位(见附件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1.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
2.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政府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 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
3.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 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
4.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 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办、市环境保护局分别负责 |
5.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 市法制局牵头,市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1.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 市卫生计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分别负责 |
2.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 市新闻办、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分别负责 |
3.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 市新闻办、市网信办,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