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气象局的《揭阳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市气象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揭阳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方案
市气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与我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84号),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我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瞄准世界先进水平,突出中国特色和广东风格,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科学管理,大力发展智慧气象,充分发挥气象工作在灾害防御、保障民生、公共安全、生态文明与供给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突出作用,确保揭阳到2020年建成过硬的、经得起检验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为把揭阳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和谐文明城市提供优质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加大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聚集和激励气象科技创新人才,破解业务核心技术释用难题。
——坚持质量引领。以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为目标,继续在预测预报业务和公共服务模式的精准、精确、精细上下功夫,提升气象服务保障民生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重点突破。牢固树立防灾减灾红线意识,加强揭阳气象灾害和生态气象监测预警,提高公共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能力。
——坚持广泛覆盖。大力发展智慧气象,积极拓展气象服务的宽度和深度,提升部门共建共享程度,使气象工作更深入、更紧密融入揭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全省前列,部分领域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其中,天空地一体化综合气象监测系统全面建成,气象探测自动化程度达90%以上,基本公共气象服务覆盖率达98%以上,实现城乡均等化,全市100%家庭可自助利用一种以上渠道获取气象公共服务;气象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下降到03%以下。“十三五”期间,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年平均数,比“十二五”时期下降10%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建设揭阳海洋气象保障工程。重点建设惠来海洋综合气象观测基地、揭阳海洋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和服务系统、沿海自动气象站网,气象部门积极做好与广东省“平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的配套衔接,将建设内容纳入广东“平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落实中央和省财政建设资金。各级财政要按照省财政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制定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建设揭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以下简称“突发预警中心”)。按照“大应急”理念和“一模”标准,在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揭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包括应急指挥决策平台、决策指挥辅助系统、三防指挥决策支持系统、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系统,全面提升揭阳市突发事件指挥决策、三防指挥决策和预警信息发布水平。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开放接口、共享信息,及时提供相关资源。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市级做法,建设本级突发预警中心。气象部门积极争取省气象局建设经费和技术支持;各级财政按规定落实好人员经费保障。
(三)建设普宁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加快推进普宁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建设,提高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及防御能力、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能力,为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气象部门要积极争取省气象局资金和技术支持;普宁市人民政府落实建设用地并加快项目建设。
(四)建设揭阳市生态气象工程。完善生态气象探测基础设施,填补中德金属生态城和揭西县生态气象监测空白,提高揭阳市服务和保障中德金属生态城建设以及揭西县生态旅游的水平和能力。气象部门要积极争取省气象局设备和技术方面的支持,落实监测设备和引进探测技术;各有关部门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划的前提下要优先保障工程建设用地和相关资源使用;财政部门要落实生态气象项目探测维持经费。
(五)建设互联网+气象服务工程。承接“广东互联网+气象服务”工程建设,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个性、智能、专业的气象服务。市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在项目立项、技术支撑、资金投入、数据应用等方面按照现行政策给予支持,建立各部门融合共享、快速联动响应的气象灾害防御业务平台,深化气象大数据在各行各业中的创新应用。气象部门要积极争取省气象局在资源、设备、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项目维持经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广东省气象局建立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局市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筹落实各项重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各地要参照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加快本地气象现代化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气象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在项目立项、规划许可、资金保障、建设施工等方面给予大力协助和支持。
(二)完善国家与地方气象事业协调发展机制。发挥“双重管理”气象优势,落实与气象事权相适应的支出责任,建立更加稳定持续的气象保障制度。各级财政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继续大力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健全气象现代化建设财政投入机制,将气象事业发展、地方津补贴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继续加强地方气象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工作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充实人员力量,满足业务岗位需求,做到职责与任务相适配。
(三)提升气象法治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气象制度体系建设,促进气象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的规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提升气象法治水平。按照《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时修订《揭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地要着力落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衔接、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等制度。强化对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发布、刊播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将恶劣天气下停工、停课制度落到实处。
(四)健全科技人才支撑机制。科技和人才管理部门要在气象科技项目立项、资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将气象人才引进工作纳入我市各级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计划,创造条件大力引进创新型气象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省影响力的气象科技创新型人才和“首席专家”,提升我市气象创新能力水平。
(五)强化督促考评工作。在省气象局和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气象部门要按照《广东省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广东省全面实现气象现代化考核评价办法(2016-2020年)》要求,发挥气象现代化指标的目标导向和考核评价功能,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分析实施效果,定期考核通报目标完成情况,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