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简称“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责
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是市政府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议决机构,负责市政府和市直部门(不包括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的集中议决,研究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重大问题。
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运行机制,以市政府名义统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加盖“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印章。
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陈澄民(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唐莉(市法制局局长)
常任委员:袁瑞荣(市信访局副局长)
黄壮敏(市编办副主任)
林华(市法制局副局长)
陈俊钦(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韦子庆(市监察局副局长)
严俊江(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俊材(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分局局长)
王耿明(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集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凤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吉华(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林远辉(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林春雄(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楚平(市质监局副局长)
林育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林乐书(市法制局科长)
非常任委员:林杰坤(市人大代表、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杨望明(市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会长、广东益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
许朝云(市政府法律顾问、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律师)
郑旭(市政府法律顾问、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律师)
李国波(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吴潮武(揭阳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
陈哲(市社工委副科长、法学硕士)
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具体负责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法制局局长唐莉兼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