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市公安消防局联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4日
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公安部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为确保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胡春华书记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时间
2013年11月25日至2014年3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谢耀琪(副市长)任组长,陈家斌(市政府)、林利潮(市公安局)、罗浩旋(市公安消防局)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组织开展专项研判。各地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及时组织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研判及综合评估,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明确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形成火灾形势分析报告,提交当地人民政府(管委会)。二是部署专项整治。针对本地火灾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各地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原则,继续深化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专项行动,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老旧建筑群等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三是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石化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突出、“多合一”、老旧建筑点多面广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联合公安、住建、规划、经信、安监、城市执法、消防等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治每开展一次,就彻底解决一类突出问题。四是严格落实“六个一”工作措施。各级政府(管委会)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一次火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各行业系统要组织开展一次行业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街道乡镇要组织各级网格员开展一次全面的网格排查,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社会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改和应急逃生疏散演练。
(二)全力确保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稳定。一是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擅自关停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企业工厂存在连接相邻厂房、建架空中连廊、搭建简易棚等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统一拆除。二是各地要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放在工作首位,确保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顺利通过验收,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如期销案摘牌。冬防期间,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实行政府挂牌督办。三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四是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三)强化“网格化”和“户籍化”管理。一是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平台,落实网格责任,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乡镇(街道)要完善或明确消防组织机构建设任务,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年底前,确保70%的社区、村庄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达标。二是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确保年底前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和“户籍化”全部达标,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三是加强小单位、小场所的管理。针对近年来小单位、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灾多发情况,各地要研究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整治标准,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四)统筹推进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一要认真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2013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开展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自查活动,对尚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设的要抓紧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二要进一步抓好中心镇、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将乡镇的消防规划纳入其建设总体规划。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和应急救援需要的,要抓紧增补、改建。结合城乡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工程,加大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建设力度,拓宽消防车道,预留消防用地,解决消防基础设施“欠账”问题。三要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加大合同制消防员征招力度,积极发展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四要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建设经费,为有效开展冬春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冬春季节防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专项宣传行动。要结合“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宣传主题,深入开展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农村单位专项宣传行动。二是广泛开展媒体宣传。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要发动新闻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三是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有奖举报。要利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并按标准奖励。四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时段宣传。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车站、码头、机场、歌舞厅、影剧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所有消防队站、消防教育馆等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所有消防宣传车,巡回开展消防宣传。
(六)强化火灾扑救和灾害处置准备。一是强化社会应急联动。各地要严格落实应急救援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联动预案,明确组织指挥机构、通信联络方式、可用人力物力、职责任务分工等内容,定期组织拉练。二是强化物资保障。要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适时组织开展社会联勤单位参加的战勤保障演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要加强对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和维护保养,充实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确保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三是熟悉地形开展演练。各地公安消防部队要认真研究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石油化工、大型商场和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熟悉,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春节前对辖区内大型商市场、节日庆典和游园、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涉及民生的重点单位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又是节庆和重大活动相对集中时段,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具有更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我市火灾隐患量大面广、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基础依然薄弱,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各级政府(管委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层层动员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专题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进行层层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乡镇(街道)要组织村、社区召开冬春火灾防控动员会议,发动消防网格员定期排查社会单位,确保消防排查“全覆盖”。各地要召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
(三)落实工作责任。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协调组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落实、总结交流、信息传递等工作。各地要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检查督导、跟踪问效。各有关部门要抓好本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自上而下对本地区本系统消防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四)强化工作考评。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明年初对各地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并严格责任追究,对在冬春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地区,将对政府分管领导进行诫勉约谈;对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并于2014年3月25日前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钟日东,联系电话:1382819****,传真:0663-8733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