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市辖区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辖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陈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委员:刘盛发(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陈澄民(市政府副市长)
郑松标(市政府副市长)
委员:李健(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蔡榜藩(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岳泉(市纪委副书记)
彭锦清(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袁文键(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邱伟泽(市政府副秘书长)
柯群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詹汉池(市财政局局长)
黄克新(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许汉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傅友好(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伟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锦葵(市物价局局长)
郑慈透(市农业局局长)
刘佑知(市林业局局长)
范林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卢培群(市外经贸局局长)
林润生(市教育局局长)
李锡安(市文广新局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陈澄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