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10〕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揭阳市2010年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揭阳市2010年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为扎实推进“创平安、迎亚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改善我市消防安全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安全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因素,坚决预防和遏制人员伤亡火灾以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为广州亚运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对象
这次整治对象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小”场所,以及水、电、油、气、物资供应,广播电视以及通讯、交通枢纽等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治,“三小”场所按照《“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进行排查整治。
三、时间安排
从2010年8月27日始,至12月2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7日至31日)。各地要统一部署,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要组织召开由各有关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的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25日)。各地要重点排查、整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小”场所,以及水、电、油、气、物资供应,广播电视以及通讯、交通枢纽等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火灾隐患。
(三)攻坚整改阶段(9月26日至10月15日)。各地要集中对排查整改阶段尚未整改的火灾隐患进行攻坚整治,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亚运会开幕前半个月不能整改完毕的,要采取临时查封等强制措施;对少数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建筑,要责令死盯死守,确保消防安全。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2月20日)。各地要组织发动社会单位、社区、农村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和火灾预防措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要加大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突出夜间和营业高峰时段的“错时”监督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广泛发动,明确各层级职责任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普及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等消防常识,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对存在违法行为又拒不整改的单位,适时予以曝光。
(三)严格排查整治。要以顽强的意志、铁的手腕、坚决的措施、统一的行动,彻底消除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小”场所以及广播电视、通讯、交通枢纽等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切实做到准确、及时、到位、全面。整治工作情况在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消防局,传真:8733169)。
附件:1、《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复查意见书》。
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揭阳市2010年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