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8〕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2008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揭阳市2008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通过排查整治,确保社会单位和各类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促使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提升“城中村”公共消防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黄水利(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蔡榜藩(市政府)、陈铁江(市公安局)任副组长,市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工作组和办公室。督查工作组采取市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有关成员单位与各县(市、区)挂钩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市公安消防局),由梁亮庭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全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内容和方式
以“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既有建筑物、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私营企业以及“城中村”为重点整治对象,同时,深入开展“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不断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力度,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客运车站、码头;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既有建筑物:
(1)“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和小娱乐场所;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既有建筑物: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单层建筑面积超过250平方米且不超过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000平方米的丙类加工生产(含设有中间仓库)既有建筑物。
4.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5.地下公共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6.“城中村”。
7、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
8、私营企业。
除上述范围外,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火灾形势和火灾特点的研判,根据实际将影响本地区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三)排查整治方式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
I.坚持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北京奥运会、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行政执法结合起来,严格行政许可,把好源头关,加大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隐患的根源;
3.坚持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结合起来,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五、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我市消防工作的通知》(揭府〔2006〕102号)规定的职责分工开展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火灾隐患。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社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一5月20日)
市政府召开动员会对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具体部署;同时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至11月30日)
1.边实施边试点阶段(5月21日至7月15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次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内容和方式,全面组织实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7月上旬前整改到位。在全面实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各地要采取边实施边试点的方式,按照附件1的试点分工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督查工作组适时进驻挂钩县(市、区)开展督查指导工作。
2.总结推广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各地对本地开展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认真组织撰写经验材料,并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在全市试点工作经验推广会上予以推广。同时,各地各部门对一时难以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全面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推广试点经验做法,紧紧围绕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面深入组织实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整治成效巩固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排查整治,巩固成效,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2月上旬,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对本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并在12月15日前将验收情况书面上报市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12月中下旬,市政府将结合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今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的起始之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同时,也是我市建设富民强市、和谐文明新揭阳的关键时期,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把排查整治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建立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加强领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形成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底,严格整治。各地要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片包干,镇包村、村包企业,部门负责督查的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纵横交叉的全方位责任体系,尤其要充分调动各镇(乡、街道)、村(社区),对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存在的火灾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区分轻重缓急,指导企业和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坚决整改消除。对排查整治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需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实施挂牌督办。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部门要举办培训班对排查整治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消防知识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依法加大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深化消防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教育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建立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四) 建立台账,突出重点。各地各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进行逐一登记,列表造册,建立台账,及时归档。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中,各地要重点对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排烟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排查,优先整治,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各督查工作组要加大对挂钩地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督促指导力度。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级各部门要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确定负责本项工作的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请在5月17日前报市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备案,见附件2);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和相关统计表(见附件3),汇总上报市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每个阶段结束5日内,上报阶段工作小结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总结要于2008年12月15日前上报市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联系电话:8725119、8733169;传真:8726093)。工作中发现的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
附件:1、各地试点工作分工及市督查工作组挂钩地区表
2、2008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上报回执
3、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4、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基本情况表
印发揭阳市2008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