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7〕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增强我市农村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主动性、及时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减少因气象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更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政府决定充分利用我市“村村通广播工程”,为广大农村提供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利用“村村通广播”工程开展农村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市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每年台风、暴雨、寒冷、雷电等强对流天气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加强防御并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十分必要。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影响,我市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出现的频率增多、强度增强,迫切需要加强应急气象服务工作。为此,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利用我市已建成的1445个农村广播站,把灾害性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发送到各村各户,主动防御台风、暴雨、寒冷、雷电等强对流天气,最大限度减少因气象灾害给农村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搞好宣传组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大力宣传利用“村村通广播”工程开展农村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广播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落实广播人员,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通过广播传递至各家各户。
三、层层落实责任
(一)市气象局负责把监测到的台风、暴雨、雷电、寒冷等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利用短信发送平台,及时向有关地方有关人员发布;信息的发布要体现及时、准确、简洁、通俗易懂,并包含有相关的防御措施建议。
(二)全市各行政村主任是落实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的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主任在收到市气象台发送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内落实广播,并提醒农民群众注意做好相关的防御工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乡镇长(主任)是本乡镇(街道)落实广播的第一责任人,在收到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督促各村将信息及时广播;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切实负起督促检查责任,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广播落实情况。
(三)没有广播设施的社区(居委),在收到气象预警信息后,通过其他方式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传达到户。
(四)对因没有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广播或传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把当地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长(主任)、各行政村(居委、社区)主任手机号码于12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见附件,用excel格式)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傅木桩,邮箱:jy8235333@163.com。
(二)以上人员或手机资料如有变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更新,并报送当地县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各县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将更新后的资料及时报送市政府应急办。
(三)请注意识别气象台短信发送端口号码:066301121,发送标识为:揭阳应急气象信息。
附件:县(市、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手机登记表(样式).docx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