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6〕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粤东会议精神,实现“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的目标,进一步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多个领域加强对市场的整顿和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整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粤东会议精神为动力,坚持“保社会稳定、促经济发展”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严厉惩治一切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促使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为实现“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的目标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08年,通过整顿和规范价格、税收、农资、建材、食品、药品、内贸、外贸、土地、建筑、房地产、文化等市场的秩序,通过打击非法行医、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使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骗税,逃汇骗汇、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经济欺诈以及扰乱金融市场、建筑市场、文化市场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等恶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得到揭露和处理,犯罪分子得到严厉惩处;执法队伍和执法力度得到加强;群众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社会信用度有较大提高,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良好的文明法治环境。
二、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开展整顿工作
(一)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要认真执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综合责任追究制规定》,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事故应急反应等工作机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的监管力度,彻底消除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隐患。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切实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调机制;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行动,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认真抓紧抓好专项整改工作;深入开展针对性强的执法教育培训,在全社会营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氛围。
(三)严厉打击传销
以各类中专、职校、工厂、社区作为重点,深入、持久、广泛地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以铁的手腕遏制传销的重新抬头,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的繁荣稳定。
(四)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着重对虚假违法广告、商业零售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价格欺诈行为、外经贸领域欺诈行为、非法行医行为、商业贿赂行为等开展大力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反商业欺诈的工作机制,强化事前预防和监管,扩大并完善商业欺诈的投诉渠道,努力推动商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高全社会依法经商、诚信经商的意识。
三、全面推进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顿市场价格秩序.
继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整治热点价格、收费秩序;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制定规范管理办法,促使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整顿税收秩序
以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活动为重点,全面落实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对重点地区进行税收专项整治,开展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专项检查。着力构建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制度和机制,确保全市税收稳定增长。
(三)整顿农资市场秩序
加大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力度,完成兽药地方标准的审查清理、升级申报工作,基本杜绝申试疫苗在市场上流通;整顿主要农作物种子无证生产基地、经营场所,严厉打击经营假劣种子行为;确定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实施“黑名单”制度。
(四)整顿建材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无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产品、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违法行为;完成对建材生产企业的质量档案建立工作和建材批发销售租赁企业的质量信用制度建立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基本遏制不合格产品的流通和销售。
(五)打击非法行医
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重点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打击借助虚假广告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六)推进药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
打击各种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整治重点领域的药品市场经济秩序,着重对群众投诉多、虚假宣传的医疗器械进行依法查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医药市场环境取得较大改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七)整顿和规范内贸秩序
加强屠宰管理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肉品流通市场监管,积极完善肉品流通管理机制,严禁“垃圾猪”进入流通市场。严格酒类生产经营准入制度。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建立酒类生产、经营企业的档案和违规违法登记公布制度,进一步完善酒类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和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办法;对全市酒类批发市场、酒品经营商场、超市、餐饮市场和经营酒精的化工产品销售店铺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坚决杜绝不合格的酒类产品在市场上流通。
(八)打击走私贩私
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重点商品的监管力度,加大对毒品走私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的违法行为,切断私货在市场上的流通渠道。
(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以非煤矿开发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行动,使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十)整顿建筑市场秩序
严格执行工程的招(投)标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初步建立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基本建立建筑管理信息系统;严肃查处建筑市场的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违规开发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虚假广告、合同欺诈、面积短缺、建筑质量低劣等问题得到整治,房屋拆迁、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得到规范,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创造公平竞争均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十二)整顿文化市场秩序
逐步摸索建立以市场为依据,调控科学的宏观调控机制,形成总量均衡、布局合理、经营规范、监管有力的良好市场环境,初步建成一个市场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供求关系平衡,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体系。
(十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大建筑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督促采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对证照齐全的采矿企业要对照证照核发的条件、标准和程序重新审核,对不符合证照发放条件的采矿企业要吊销证照,关闭炸封;通过集中化、规模化开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灾能力。
(十四)旅游市场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大对出境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旅行社、旅游交通营运、旅游购物环境和导游人员监管;建立旅游投诉受理工作制度,完善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网络;开展旅游黄金周节前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专项行动,杜绝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五)社会信用建设
进一步规范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法治政府。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用保障制度。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考核评议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权责相当、职责统一的工作机制。建立企业信用激励机制、信用预警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
四、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落实粤东会议精神为契机,充分认识到整规工作的重要性,把整规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将其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揭阳,实现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来抓,消除整规工作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错误认识,把整规工作与发展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加强对整规工作的领导,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保证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落实各级领导负责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各地、各部门的行政领导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各级领导要及时了解掌握整规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二是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赋予的职责,每一专项整规工作都应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意见并认真抓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促、年终有检查,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四是要落实各级整规办和专项整规办的工作责任制。各级整规办要切实履行检查、联络和综合协调的职能。各专项整规办要大胆牵头开展工作,充分运用好法律法规武器,加大执法和整治力度,确保各阶段都能取得预期成果。五是落实案件、举报件查处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各类案件、举报件查办主体的责任,加快查处进度,提高办案质量。案件牵涉的有关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负起组织领导和督办的责任,确保跨地区案件的顺利查处。六是逐步建立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把市场经济秩序的好坏作为衡量政绩、检验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案件或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继续健全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部门协作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大案要案督办机制,强化行政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制定整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各方面工作的合力,推动我市整规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加大宣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舆论宣传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监督是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宣传部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积极宣传政府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促进市场繁荣、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调控手段;既要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又要抓好正面典型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大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种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促进整规工作深入发展。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宣传工商企业的信用建设工作,开展诚信服务公开承诺活动,推选奖励一批诚信服务单位。
(四)联合执法,严惩违法犯罪
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进行严厉的打击,是保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成果的关键。各级、各部门都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在信息沟通、线索传递、调查取证、捣毁窝点、赃款赃物查扣、罪犯抓捕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发挥联合执法优势。要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对中央和省点名、督办的案件要迅速查处,逐一落实、反馈。要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特别是对一些大案要案,耍排除阻力,一查到底。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的国家机关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严厉查处以权谋私以及与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公正文明执法,防止滥权渎职行为。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并予以有效保护。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要加强各级整规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建设,充分发挥整规办的作用。同时,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规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执法,提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水平。要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塑造廉洁、勤政、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现象。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取得经验后在面上推开,努力构建高效、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连同2006年整顿工作的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于2006年12月20日前报市整规办(市经贸局),联系电话:8768331,联系人:黄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