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三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迎接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挑战,必须加快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步伐,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我市教育的历史性跨越。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粤府〔2001〕85号)、《关于构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广东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粤府〔2001〕69号)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我市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将从根本上改变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信息技术将大大拓展教育的时空界限,使教师拥有更多的教育资源和更科学的教育手段,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新事物和新思想,掌握全新的学习、创新手段,最终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实质性提高。
我市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三个面向”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统一规划、政府推动、多方投入、市场运作、归口管理的实施方针,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的建设,加强教师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培训,加大信息科技融入学科教育教学活动的力度,全面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教学方法整合,加快教育信息化的进程,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信息技术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信息素质和创新素质。因此,全市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使自己的认识和行动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采取灵活措施,克服各种困难,加快步伐,在全市中小学校尽快开设信息技术教育必修课程,尽快普及多媒体教育技术的应用,尽快实现信息网络“校校通”。
为加快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普及步伐,根据教育部“科学规划,分步推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指导方针和具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全市中小学实施信息技术教育的阶段目标是:2001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2年全市所有的初级中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3年揭阳市区和县(市、区)城区的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5年全市所有的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90%以上中小学校能够与互联网联通,中小学师生都能共享网上教育资源,并利用网络开展网上教育教学活动。
二、切实有效地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工作
提高全体教师的信息素质,是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关键。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采取宽松培训,严格考核的办法,在今、明两年内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培训,力争使50岁以下的中小学教师达到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的中级标准(即:掌握基本软件操作技术;能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进行教学;能指导学生用计算机处理信息和学习;能够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信息查询)。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考核,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学习形式可以通过教师自学、学校组织辅导为主进行,有条件的县(市、区)或镇教育组也可组织或委托社会团体组织业余培训班,聘请专业教师上辅导课。城镇中心小学、重点中学教师至2004年必须达到省全员培训计划规定的中级标准。
各级教育部门和全市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师培训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激发广大教师学习和运用信息技术的主动精神,形成积极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课堂教学的风气,加快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引导教师加强信息技术教育的科学研究,积极探索计算机信息网络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改革问题。要严格把好考核质量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成效。教师进修学校要积极配合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开展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要抓紧做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大纲和教材的培训工作。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设备设施建设
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和实施“校校通”工程,需要大量的财力和物力。因此,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渠道筹措经费运行机制,加快实现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
配备必需的设备是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的基础。按省教育厅粤教装备〔2000〕6号文要求,高中应配备2间“60+2”的计算机室,初中14班以上配备1间“60+2”计算机室,其他至少应配备1间“30+2”的计算机室,中心小学和有条件的面上小学应配备1间“30+2”的计算机室。各级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校除争取各级政府增加经费投入外,要积极推广大埔县“买方信贷”的经验,并在教育费附加中每年安排20%-30%,在学杂费中按每学期每生10元作为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同时,要积极开拓其他筹资渠道,可通过企业联营、租用、旧机改造等形式,解决教学用机不足问题,保证信息技术必修课程如期开设。要按照教育部启动“校校通”工程的规划,创造条件建设校园内的信息技术教育网络。到2002年,市一级以上学校必须启动校园网的建设并投入使用。今年起申报市一级学校的,中学应有2间60台的计算机室,小学应有1间60台的计算机室。
在购置新设备过程中,各学校要精心筹划,广泛听取意见,多方论证,避免盲目投资造成资金浪费或设备性能不适用于教学,不适应于信息技术教育发展需要。
四、筹建揭阳市教育信息技术资源中心
市教育局成立教育信息技术资源中心,负责教育信息资源的采集、开发和整理,建立教育信息资源库,并通过教育信息网络,提供给全市中小学师生使用。
鼓励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广大中小学教师和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利用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所掌握的信息处理技术,积极开发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的信息资源和教学软件。同时,鼓励各级教育部门和建有校园信息网络的中小学,积极充实现有的教育软件资源,并参照省、市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技术规范标准,建立具有各自特色的教育网站和资源库,以丰富全市教育信息资源,促进信息技术教育的广泛普及。
市教育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与电信、电视等部门密切协作,尽快实现信息网络“校校通”,使全市教育信息资源能充分共享。
五、加强领导,分级落实,全面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涉及到经费筹措、设备建设、资源开发、队伍培训、教学应用等多方面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把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十五”计划,给予高度重视。各级信息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要求,成立普及信息技术教育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实施规划,切实做好组织部署和实施监督工作,加快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步伐,保证如期实现信息技术教育的阶段目标。
各中小学要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制定本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为老师和学生营造一个性能良好、使用方便的信息化教学环境。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并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设备,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育活动。要加强探索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环境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探索信息技术教育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为加快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市教育局将启动信息技术教育示范学校工程,分期分批建立示范学校,在全市起示范作用。每两年举办一次“揭阳市教师自制教学软件展示会”,以促进教育信息资源的交流,推动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的普及,通过评比,表彰一批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显著的教师。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转发各地及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揭阳市教育局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