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2〕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揭阳市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二年五月二十日
揭阳市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为保障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政务信息“全面、准确、及时”的工作目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市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一、工作机构
市政务信息工作机构上承省政府办公厅,下联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形成上下纵横联通的网络。组织机构如下:
(一)市政府办公室作为本市政务信息网络的中枢,负责指导全市政务信息网络的建设和运转。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分管政务信息工作,信息科具体承办各项工作业务。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作为市政务信息网络的成员单位,应分工一位领导主管政务信息工作,明确一个组(科、股)承办政务信息工作业务。
(三)市府直属有关单位要指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信息工作,并明确一个科室承担政务信息工作职能。
二、工作职责
各级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应坚持分层次服务的原则,以对本级政府服务为重点,努力为上级和下级政府服务。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政务信息工作计划。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和存储等日常工作。
(三)结合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关心的问题,组织信息调研,挖掘深层次的信息。
(四)建立和健全本地区、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网络,指导本地区、本单位所辖下级单位开展政务信息工作。
三、队伍建设
为及时收集政务信息,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要切实加强政务队伍建设,坚持如下几项制度:
(一)定期聘任制度:市政府信息联络员须由政治素质较好、文字表达能力较高、信息意识较强的同志担任。采取定期聘任的形式(一般是3年一届),并注意保持相对稳定。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在聘期内更换,应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任期内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学习交流制度:对新聘任的信息员实施业务培训,培训形式采取办班培训、岗位培训、以会代培等,并适时组织网络单位开展横向交流,学习、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三)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向信息网络成员单位通报报送信息参考要点,每季通报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
(四)考核评比制度:对信息网络成员单位上报的政务信息,实行计分办法,每专报1条信息记1分;每采用1条记5分;领导有批示的加5分。年终进行总评,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和优秀信息给予通报表彰。
四、报送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府直属各单位应坚持“喜忧兼报”的原则,及时向市政府报送重大的、典型的、宏观的特别是一些敏感的、深层次的信息。报送内容如下:
(一)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的情况(含主要措施,干部、群众的反应,贯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二)贯彻落实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含市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全市县(市、区)长(管委会主任)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等)部署事项的情况;
(三)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县(市、区)召开的县(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重要会议;市府直属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总结本年度工作、布置下年度工作的会议;市政府批准有关单位召开的全市性业务工作会议等(主办单位应主动向市府办信息科提供会议材料,或请市府办信息科派员参加)。
(四)重要社会动态、干部群众的呼声和反映,以及带有倾向性的苗头和问题;
(五)重大事件、事故、灾情;
(六)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和新建议。
(七)市政府办公室约稿信息。
(八)各地各单位认为需要上报的其他信息等。
五、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单位原则上每周上报1至2条信息。紧急、重要的情况,应在发生后5小时内上报,并做好跟踪报道。
(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向市政府办公室上报政务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发。
(三)上报信息以书面、传真、电话、电报或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直接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报送。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要支持和指导本地区、本部门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听取一次政务信息工作汇报,每季度给信息员出一次题目,保证政务信息工作落实到位。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府直属单位应参照市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或本系统政务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