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林木声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一、关于编制揭阳市“十五”计划纲要(草案)。会议听取了市计委负责同志关于编制《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汇报,肯定了该计划《纲要》,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要求市计委对该计划《纲要》再作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讨论。
二、关于我市市区和揭东县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及解决揭东县三镇饮用水问题。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洪树尚副秘书长、揭东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我市市区和揭东县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及解决揭东县三镇饮用水问题的汇报,作出如下决定:(一)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是关系全局的大问题。因此,要把水的问题当作战略性问题摆上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日程。(二)加大治理水污染的力度。明年要把治理水污染当作经济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像今年抓计划生育、殡葬改革工作那样,务必抓出实效。要加大力度,抓紧对榕江、练江及水库水污染的治理,防止水土流失。不得在水库及库区范围内搞旅游项目。为抓好治理水污染工作,会议决定由陈弘平副市长牵头,洪树尚副秘书长协助,组织市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对全市的江河、水库水污染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提出治理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三)对水资源特别是饮用水源要合理布局,由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市第二水厂主要从新西河水库取水,榕江北河水为补充水源。揭东县自来水厂的水源主要取自翁内、水吼、世德堂水库。该厂的建设规模要与供水水源相适应,不要浪费。对龙颈水库的水源要切实保护好,以适应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适应我市中长期饮用水的需要,要积极向省汇报,争取引用韩江水源。(四)要帮助揭东县尽快扩建自来水厂,由揭东县调剂供水解决该县玉窖、云路、登岗三镇的饮用水问题。同意以市政府文件转报省政府,要求省政府支持拨给部分资金,帮助在建的揭东县自来水厂的配套建设、近期水库引水管道和玉窖、云路、登岗三镇的供水管道建设。在省政府未拨资金之前,由揭东县先贷款建设。
三、关于传达贯彻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听取了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关于传达贯彻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汇报,作出如下决定:(一)由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文贯彻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二)召开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会议,部署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三)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进行自查。(四)市派出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上述工作由陈弘平副市长负责组织落实。
四、关于制订《揭阳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规定》。会议听取了市建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制订《揭阳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规定》的情况汇报,经过讨论,原则同意该《规定》,由法制局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定后发文执行。该《规定》中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涉及市、区利益分配问题,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建委、房管局、国土局、房改办、法制局及榕城区、东山区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五、关于市直学校2000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关于市直学校2000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的汇报,经过讨论,同意该《计划》。
六、关于传达贯彻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及粤府〔2000〕55号文精神。会议听取了市卫生局、医药管理局负责同志关于传达贯彻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及粤府〔2000〕55号文精神的汇报,作出如下决定:(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工作,我市要认真执行国务院、省政府的决定。(二)为切实做好三项改革工作,同意成立领导小组,由欧汉波常务副市长负责牵头协调,孙锐卿副市长负责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庄绍徐副市长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刘小辉副市长负责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三)在今年,10月中旬召开三项改革工作会议,会务工作由市卫生局主办,市社保局、医药管理局协办。(四)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2000〕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会议决定:1、市、县(市)医药管理部门(含医药、药政、药检)必须立即冻结人、财、物。2、市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先行改革,按照国务院、省已明确的政策界限组织实施。(五)上述协调工作由欧汉波常务副市长负责,赵锡浩副秘书长协助。(详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二届13次〔2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