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林木声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确定加快我市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在今年3月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强化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以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为主题,召开这样高层次的会议,是我市多年来所没有的。这对于加快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确保“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内容较多,要讨论《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的若干意见》和《市建委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与有关单位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同时表彰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现在,我就当前我市城乡建设的现状和今后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正确评估当前我市城乡建设面临的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乡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1994年召开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以后,我市加大城乡建设力度,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通过确立重点镇,树立中心村形象,建立起以市区为中心,沿榕江及沿江公路为主轴线,加上纵向的辅助轴线的“T”字型城镇空间结构,城乡风貌和环境质量有了较大的改观,部分小城镇的建设上了水平,对沟通城乡联系,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城市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到1999年底,全市设市的城市2个,县城3个,建制镇67个,其中揭阳市区、普宁市区和揭东县城得到较快发展。从指标来看,城市化水平按城镇户籍人口计算由建市前的1991年的13.3%上升到1999年的18.2%,提高了4.9个百分点。
二是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市政基础和公用设施、住宅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吃水难、行路难、上厕难、用气难等问题已基本缓解。到1999年底,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1.49平方米,城市道路总长582公里,城市下水道总长486.4公里,与1992年相比,分别增加4.79平方米、416公里、306.4公里;用水普及率98.2%,用气普及率35%,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分别提高了47.3、20、40个百分点。建成了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等一批大型基础设施,增强了城市现代化功能。
三是城乡环境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按照省委、省政府“十年绿化广东”的宏伟目标,加大城乡绿化力度。到1999年底,城市人均公共绿地5.69平方米,比1992年增加3.56平方米。揭阳市区、普宁市区已实现“南粤杯”近期目标达标,4个县城镇及67个建制镇中已有63个基本达到“岭南杯”近期目标达标的要求,揭阳市区、普宁市区被评为全省卫生先进城市,普宁市里湖、揭西县河婆、惠来县惠城被评为全省卫生先进镇,城乡“脏、乱、差”现象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环境质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四是村镇建设发展迅速。与1992年相比,1999年底,全市村镇道路总长5823.3公里,增加146.13公里;村镇自来水受益人口占40%,提高1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0.99平方米,增加2.46平方米。一批建制镇已逐步发展成为吸纳流动人口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集合点,成为凝聚力和辐射力较强的区域中心。
但是,我市城乡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城市化水平滞后。我国是实行户籍管理的国家,在实现城镇化和户籍管理改为身份证管理之前,必定存在一些矛盾,导致城市化水平滞后。加上我市是农业大市,设市时间又不长,城市化水平更是低下。按户籍人口计算,我市城市化水平18.2%,尚不及全省平均水平的六成。城市化水平远远落后于工业化水平,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明显,成为现阶段经济结构调整、社会结构转型的一大障碍。
二是城镇档次较低。作为市域中心城市的揭阳市区,城镇人口仅22.7万人,且经济实力较弱,城市功能不配套,吸引力和辐射力不强,未能真正发挥中心城市的主导作用。其他城镇规模普遍偏小,布局不合理,功能发育不完善,集聚和辐射能力不强,且职能分工不明确,经济特色不明显,产业结构雷同,第三产业发展明显滞后。
三是规划建设管理比较混乱。不少城镇规划覆盖面和执行力度不足。区域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不足,一些地方谁官大谁说了算,规划随意性大,土地资源浪费严重,违章建筑得不到处理。一些建筑工程质量低劣,群众反映强烈。城市管理体制不顺。城市秩序较乱,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倒垃圾、乱闯红灯等现象严重。
四是环境污染日益突出。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缓慢。江河污染严重,面临着水质性缺水的威胁。榕江水质日益恶化,练江、枫江污染严重。揭东县玉窖、登岗等五个镇25万群众由于枫江污染严重,要到10多公里外买水喝。此外,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也日趋严重。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城市化进程的紧迫感
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首先必须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市,由于历史悠久的农业经济而形成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严重阻碍了我市城市化发展进程,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就显得更为迫切而且重要。
(一)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城市是一个地区在一定历史时期和一定区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从这个定义来看,城市有几个重要属性:一是聚集性。是人口和人才、经济和科技、知识和财富、问题和矛盾最集中的空间。在生产要素上高度集约化。二是中心性。无论大小城市都有辐射力、吸引力,在一个地区自然而然地处于领导、引导和支配的地位。也就是说,城市的中心地位和主导作用是客观存在的,是城市多种功能和作用的集中概括。三是系统性。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以空间和自然的利用为前提,以聚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集约人口、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城市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就比村镇显得更充分、更集中、更复杂。
正因为城市高度的集约化,所以它总能以比较少的投入获得比较多的产出,总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组织起比较大规模的社会化生产。因此,城市的经济效益远远好于农村。我省的广州、深圳人均创造GDP和税收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同时由于城市的中心性,对周围地区有较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有明显的主导作用,所以城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仅快于农村,而且高于农村,处于各个历史发展时期的高峰,代表了一个地区和国家的综合实力,城市化水平也就成为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城市发展本质上是社会化分工的产物,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没有生产力发展,城市是搞不起来的。同时,城市的发展,城市功能的完善,反过来又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及时地规划好城市,建设好城市,开发城市的功能,就会影响和抑制经济的发展。我们提出这个问题,就是要使广大干部进一步认识城市建设、城市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之间的内在规律,自觉地认识和遵循这一客观规律,指导我们的实践。
(二)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是我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江总书记要求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摆在全省人民面前的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现代化不是单一的经济增长,而是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它所追求的目标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城乡建设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搞好城乡建设管理,目的就是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环境是发展的基础,环境也是生产力。良好的环境必定带来经济良性发展,推进现代化进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实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在现代化进程中,我市城乡建设管理远远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改革开放以后,许多农村劳动力实现了从业转移,但没有实现地域转移,离土不离乡,这说明我们还缺乏适应城市化进程的载体,即城市建设管理还不行。至于农村的居住方面,有新楼、没新村,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的现象,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所有这些都表明,城乡建设管理还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如果一个地方空气污浊,垃圾遍地,生活环境恶劣,说明这个地方城乡建设管理跟不上,更根本谈不上实现现代化。因此,我们要从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以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总任务、总目标,统揽城乡建设工作全局。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不拖全省后腿。
(三)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是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城乡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促进城乡建设,这两者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搞好城乡建设是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具体工作中的体现。
首先,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农村人口变为城镇人口,改变他们原来的生活习惯和消费方式,可大大刺激消费需求。目前城乡人口的消费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如果通过推进城市化,让部分农村人口消费水平达到城市的水平,就可大大增加这部分人口的购买力,这对经济发展有很大的拉动作用。可见,在当前,我们提出推进城市化进程这一问题,适应了扩大内需、开拓市场的要求,意义是很大的。
其次,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城市化水平。第三产业主要在城市,城市化水平上不去,第三产业是无法上去的。国际国内的经验都表明,越是大城市,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越大。我们调整经济结构,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其中一条就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而第三产业的发展关键在于加快城市化,这是我市今后加快发展的出路。
再次,有利于消除城乡二元化经济结构,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实际上使整个国民经济相对分割为两个不同体系,影响广大农村的发展。就社会需求而言,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与城乡分割且农村人口比重过大的社会结构关系很大。甚至从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社会保险等社会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来看,一定程度上也与我们城市化水平较低有关系。因此,推进社会化进程,促进城乡二元结构得到合理调整,这是我市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也是缓解当前社会经济矛盾,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的有效途径。
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不仅是需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当前推进这项工作的时机好,有利条件较多。一是国家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扩大内需政策,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现在金融机构可提供贷款的资金较为充裕,有利于我们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随着经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社会各界也有了共识。三是我市经过20年改革开放,工业化水平提高了,经济实力增强了,具备了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的物质基础。可以说,现在是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关键是我们要因势利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以上分析说明,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是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主动认识、自觉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各级党委、政府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途径,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转变职能,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的实际行动。因此,我们的思想认识应该统一到这些方面上来。
三、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加快城市化步伐
为搞好城乡建设,市委、市政府拟订了《关于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的若干意见》和其他相关文件,印发这次会议讨论。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搞好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目标主要是:加强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建设,梯度推进,强化中心城市的功能,重点培育和发展县城镇和中心镇,引导发展其它小城镇,完善城镇功能,美化生活环境,进一步引导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优化生产力布局和资源配置。到2010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50%。全市形成以揭阳市区为龙头,以四个次中心城市为骨干,以中心镇为依托。以遍布城乡的小城镇为纽带,连接广大城乡的城乡一体化格局。
为实现以上目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要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搞好城乡建设。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动力,管理是基础,三者缺一不可。
(一)切实做好规划,为城乡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搞好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是社会结构和人口、空间资源的大调整,必须以科学的规划为依据。要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重视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权威性和民主性。规划如果出了问题,造成的损失是难以挽回的。规划的错误是全局性的错误,是历史性的错误。必须严把规划审批关,县以上规划要由省审批,市要审批到镇,县要审批到村。规划一旦确定下来,就要确保其权威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在规划过程中,要体现“二个原则”、做到“三个结合”、抓好“四个重点”。
第一,要体现“二个原则”。一是适度超前的原则。要科学地预测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规模,从而规划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如交通、供水、供电、排水和污染处理,学校、医院、文化、体育等各类设施建设。但要避免盲目超前,平衡失调,造成浪费,留下包袱。二是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当前最重要的是改变城乡建设粗放型的外延扩张发展模式,切实保护好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持城市特色和历史文脉的延续。特别要注意土地的有效利用和可耕地的保护。
第二,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与区域发展结合起来。要抓好区域内发展规划的相互衔接,科学合理统筹布置区域内的公路、港口、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不能各自为政,避免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要加强区域协调,处理好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关系,要突破各行政区域孤立地编制区域规划的做法,防止出现“沿路建市,百里长街”的状况。二是要与产业的布局和结构调整结合起来。要根据城市或城镇的功能定位确定主导产业和配套产业。按照市区、县城镇、中心镇的功能辐射梯度进行产业布局,形成与城市功能相适应的区域产业空间布局。目前要在积极接纳珠三角和经济特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基础上,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要与全市城乡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既要有利于增强市区的经济发展能力,又要兼顾山区开发、海洋开发、贫困地区脱贫的需要,发挥全市城乡功能的互补,推动区域的相互促进、共同繁荣。
第三,要抓好“四个重点”。一是重点推动规划的完善。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要通过多种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公开向社会征询意见,使规划真正体现社会各界、各阶层的利益,体现“人人共有的城市”的原则。二是重点抓好区域规划的编制。市要在全省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根据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制我市城镇体系规划。各县(市、区)都要在全市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编制本县(市、区)的城镇体系规划。三是重点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凡是城市规划区内近期需要开发的土地,都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没有编制详细规划的地块一律不得划拨、出让和开发建设。四是重点抓好村镇规划。要科学确定建制镇的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划定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图,限制城镇用地规模的盲目扩张。凡城镇人均用地超过规定标准,闲置土地没有充分利用的,城镇建成区不得占用新地扩展。要根据集中连片原则,进行合理的布局,引导乡村工业向建制镇转移。对建制镇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要合理安排,特别要为农民进城做好居住规划,防止出现“有新屋,无新村”的状况。
(二)实行多元化投资,努力提高建设水平和质量。
在实施城乡建设过程中,要大胆改革投资体制,实行多元化投资,千方百计增加投入,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提高城乡的建设水平和质量。
第一,不断深化城建投资体制改革。要努力实施多元化投资。长期以来,城市建设是计划体制影响较深的一个领域,建设靠政府拨款,这种局面已远远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建的事业单位要加快企业化步伐,园林绿化部门,要参与市场竞争。城建系统的公用事业,要体现价值与价格的统一,不能长期靠财政补贴。一些基础设施,也要从福利型转变为按经济规律办事,提高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吸纳各方面资金,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第二,努力完善现代化城市功能。要重视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特别是要重点研究实现城市“微循环”的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课题,增强城市多层次道路的衔接性、通畅性,切实解决交通堵塞问题。要按现代化的要求加强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的配套建设,切实解决占道停车和占道经营问题。
第三,重视发挥市区的龙头带动作用。市区作为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目前与中等城市的规模还不相适应,仍没有真正发挥其辐射、龙头带动作用,必须继续加快建设步伐。与此同时,要加快市区与各县(市、区)及中心镇快速道路的规划和建设。沟通城乡的联系,进一步发挥城市的辐射作用,从满足城市自身功能,发展到实现城市与周边城乡的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依法加强管理,建设文明城市。城市管理的水平,直接反映城市的文明程度,也反映地方政府首脑的管理水平。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用地、人口规模也会有较大的提高,特别是大量的农民转为城市居民,要他们完全接受城市的文明,真正融进现代文明生活中,必然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就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必须加强研究和解决。根本的问题是要理顺好管理体制,使管理的责、权、利既结合在一起,又十分明确,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积极性得到有效发挥。除关系到全局和对生态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管理权限,如规划管理权、风景名胜区和主要公园的管理权等不能下放,其他的管理权可以下放到区、街道。在实施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强化管理。
第一,抓好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健全城市管理的法规规章。要建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规规章体系。要在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指导下,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城市管理从“人治”转变到“法治”上来,从谁官大谁说了算转变到依法办事上来,实现高效能的管理。二是探索建立一支高素质、过得硬的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队伍。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现象要坚决予以处理。但绝不能搞以罚代管。这里特别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挑选和管理,不能让那些素质不好的人进入城管队伍,执法犯法,以权谋私。
第二,要从矛盾最突出的方面切入。城市管理要以卫生、整洁、文明、有序为核心。要处理好“繁荣”和“市容”的关系,要把车站码头、集贸市场、商业街和施工工地作为市容市貌整治的重点;把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作为难点来抓,解决这些地区环境差、治安差、管理差的问题,尤其要解决好公路两边的“脏乱差”问题;要坚决禁止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当前,侵占风景名胜区和城市绿地的现象依然禁而不止,在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出入口开山取石、挖沙取土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较严重,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坚决加以制止。近期要花大力气整治市区的“一道两路”,美化市容市貌。同时,要继续开展“南粤杯”、“岭南杯”达标和创建文明生活小区等活动,提高城市的园林景观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
第三,要从源头上管起,实行“四个”高度集中统一。一是规划管理审批权要高度集中统一。特别是市区更要强调统一,把规划管理审批权集中到市长办公会。二是土地出让权要高度集中统一。这是确保城乡规划的落实和筹集城乡建设资金的重要手段。开发性用地要一律进入土地有形市场招标。三是城乡建设资金要高度集中统一。把各方面分散的资金统一管理,统一使用,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半截子工程的发生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四是城乡建设项目要高度集中统一。凡是新征土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都要按管理权限经市、县(市、区)政府批准。
(四)大力发展小城镇,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发展小城镇是个大战略。从我国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看,城市化必须先经历城镇化。城镇化的特点是离土不离乡,而城市化则必须要求政府解决农民进城之后享受城市户口和各种社会福利保障,如要解决公共设施,公共财政负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以及户籍管理等问题。发展小城镇要做好几方面工作:
第一,制定扶持发展小城镇的政策措施。要按照“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扩张为主、新建为辅、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针,根据国家和省发展小城镇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市的实际,加快我市小城镇发展。一是要制定有利于促进二、三产业连片发展的政策。要引导二、三产业向小城镇集中,提高规模生产和效益;要加快小城镇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的步伐,重点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结合农业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运销业,实现城乡的互补;加速商业、饮食、服务和旅游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拓宽农民进城的就业渠道。二是制定多元化的投融资政策。要培育增大小城镇的财政能力,增强小城镇的资金积累能力。而实现这个要求,单靠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要在严格规划的前提下,鼓励私人和外商投资小城镇建设。三是制定土地流通和转让的政策。允许进城农民采取出让、出租、转包、入股抵押等多种形式,依法对原有宅基地等的使用权进行合理转流,保护农民进城的利益,免除农民对产权流失的担心。四是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改革。市将从加快小城镇发展的战略出发,按省的统一部署,加快制订和落实有关改革的措施。
第二,要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推进小城镇建设。中心镇一般是指县(市、区)政府的所在地和少数经济比较发达、跨乡镇吸纳集聚和辐射能力强、规模较大的镇。它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产业支撑和基础设施,有比较完善的教育、卫生、科技、社会事业体系和三产服务功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持续发展的条件。要在全市建制镇中,确定15个左右经济总量较大、基础设施较好、地理位置优越、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心镇,以在全市小城镇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对被确定的中心镇,政府将在多方面给予扶持。
第三,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不平衡发展战略。全市各地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不可能齐头并进,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的区域经济特点、资源优势发展小城镇,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体现特色。要防止一哄而起、盲目铺摊子、重复建设、无序推进的现象发生。要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
在这里有两件事需要提请各地注意:一是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政府在公共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方面必然要大量增加开支,各地要量力而行,分步进行,决不能搞攀比,信口许诺,决不能搞财政赤字开支,或政府借债,而是要调整财政收支结构。二是城镇的美化要讲究实际,不能把绿化、园林化误解为花园化。城镇公共地方种点花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种树种草。大量种花成本高,管理费用大,目前我们承担不起,我们现在还没有达到城镇花园化的时代。
(五)切实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突出环境保护工作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位置。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每年都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江泽民总书记多次强调,人口、资源、环境问题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安全,关系到人民生活质量,关系到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长远大计。因此,要把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近几年来,我市加大了环保工作力度,环境质量恶化的势头有所减缓,局部地区和部分环境质量指标有所改善,但是总体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要十分突出环境保护工作的位置,要处理好环境与效益的关系,切实防止重经济、轻环境现象。当前要突出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第一,要把水污染防治列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保护好饮用和生活水源。去年,针对水环境日益恶化的严峻形势,李长春书记作出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近期要把水的问题列为重中之重"的重要批示。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各级党委、政府注意,近几年来,环境保护问题特别是饮用水问题已经成为人民代表和广大群众关注的一个热点。省是这样,我市也是这样。这对我们搞好环保工作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当前要突出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一是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二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市政府将按省政府的要求把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政策、资金安排上优先给予支持,争取尽快上马建设,普宁市也要尽快上马建设污水处理厂,各县也应争取尽快做好规划定点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全力以赴做好“一控双达标”工作。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工业污染排放达标和城市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标,即“一控双达标”,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必须完成的任务,也是实现“九五”环保目标的主要内容。我们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级政府要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的审批关,有效控制新生污染源,并结合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淘汰落后工艺和关闭超标排污企业。对超标排污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治理不好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已达标的企业、地区,要注意防止反弹,以巩固已有的达标成果。
第三,以绿化、美化、净化、效能化为指导,继续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把城市的绿化、美化、净化、效能化紧密结合起来。绿化,就是解决“城市之肺”,使城市空气能够形成新陈代谢。美化,就是赋予城市美感,城市要有几道亮丽的风景线和几个老百姓真正愿意去的地方。净化,就是处理好城市的排泄物和污染物。效能化,就是基础设施完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便捷畅通。城市绿化、美化、净化、效能化,是城市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城市管理要达到的目的,只有达到这"四化”,才能增强城市的吸引力、辐射力和凝聚力。为此,要切实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全面实施“青山、碧水、蓝天、绿地”工程,加快实施市区“两河四岸”景观规划建设,还岸于民,还绿于民,还洁于民,最大限度地给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给企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生产环境。
第四,完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环保工作的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制环境的好坏,也依赖于执法监管手段的强弱。要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防治法规体系,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环保执法责任制,形成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机制。要加大环境执法监督的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特别要加强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一些典型的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和曝光。要广泛开展环保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唤起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以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第五,认真落实政府环保目标任期责任制,强化环保目标的考核和管理。去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环保目标任期责任书,大部分县(市)较好地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环境质量的改善。这次会议市政府还要与5个区和20个市直单位签订环保目标任期责任书,目的就是要求大家都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长、镇(乡)长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有关部门也要负起环保职责。对环保目标所确定的指标,要进行严格考核,实现达标。
四、加强领导,真抓实干,确保推进城市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是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事。各级党委、政府都应把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办法到位和组织落实工作到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要树立城乡建设也是发展生产力的思想,通过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来进一步促进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城市的能力。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更新观念,不断提高驾驭城市化发展、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的能力和水平。一个城市的领导如果不懂得规划建设管理城市,是不称职的,是不适应现代化发展需要的,而且有可能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今年初,李瑞环同志在听取云南省委工作汇报时,说了一句很深刻的话:“搞城市规划和建设,就怕‘有权、不懂、主观’,这三个加在一起非造成灾难不可。”所以,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既要向理论学习,更要向实践学习,努力成为行家里手。
(二)尊重科学,真抓实干。为了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必须把领导重视和尊重科学紧密结合起来。总的原则是要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忌形式主义和冒险,防止一刀切和一哄而起。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几条:一是要科学决策。充分调查研究,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作为改变面貌的突破口。而且要通过专家论证,通过各种听证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二是要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参与,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以及各界人士都要发动起来,通过群众自己教育自己,把改变城乡面貌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把严肃执法、敢于碰硬与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既要坚决治理脏、乱、差,进行必要的拆迁,但也要充分做好工作,安排好群众的生活,防止侵犯群众利益。三是新闻传媒要发挥监督作用,形成强烈的舆论氛围。总之,城建工作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城乡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准。每个项目、每个步骤都要对人民高度负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