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0〕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我市办理省人大加强动物防疫工作议案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〇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我市办理省人大加强动物防疫工作议案的实施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决议》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动物防疫工作议案的办理方案报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0〕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施议案的目标
从2000年起至2004年止,用5年时间,建立健全市、县、镇三级动物防疫网络,完善动物防疫机构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功能,把生猪因病死亡率、家禽因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10%以下,提高我市动物防疫工作水平,促进畜牧业进一步发展。
二、实施议案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
目前,我市畜牧业是仅次于种植业的一大支柱产业,已成为我市农村经济一个新的增长点,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动物防疫工作做得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畜牧业能否发展,而且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关系到出口贸易,关系到社会安定,甚至关系到国际声誉。因此,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增加投入,采取有力措施,把实施省人大动物防疫议案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落实责任。
(二)增加投入,加强动物防疫网络建设
为完成议案规定的任务,省政府决定增加资金投入,并要求各级政府也相应增加资金投入,用5年时间,逐步建立健全市、县、镇不同层次的职责明确的动物防疫监测网络。
1、按农业部和省的要求,市动物防疫机构要加强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面积应达150平方米以上,更新补充必要的仪器设备,配备专业人员,使其具备对常见疫病的诊断、科研能力,能开展细菌分离鉴定,常见寄生虫的初步鉴定,常规的血清学监测。能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动物疫情调查、预防、控制和扑灭计划的实施。2001年,计划本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投入资金80万元,其他省补助40万元,市财政配套40万元。
2、按农业部和省的要求,县级动物防疫机构应加强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面积应达150平方米以上,更新、补充必要的仪器设备,配备专业人员,使其能开展动物疫病的血清学监测,常见寄生虫的初步鉴定,能指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按省要求,计划揭西、普宁两个山区县(市)动物防疫机构各投入80万元,其中省补助40万元,市财政配套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32万元;揭东、惠来两个经济欠发达县的动物防疫机构建设各投入40万元,其中省补助20万元,市财政配套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6万元。全市4个县级站建设共投入240万元,其中省补助120万元,市财政配套2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96万元。
3、乡镇畜牧兽医站按《广东省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目标及实施办法》的要求,每站办公用房200平方米以上,并设有办公室、诊断室、兽药门市等。对无站址或危房站或站址不合适的乡镇站,由所在乡镇政府无偿划拨200平方米以上的土地作为站址建设。乡镇站应配备冷藏设备、普通显微镜及一些诊疗设施,使其具有动物疾病的临床诊疗、简单的细菌染色观察和寄生虫观察能力,并能按上级动物防疫机构要求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按省要求,我市43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列入计划,每个站的建设各投入10万元,其中省补助5万元,市财政配套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4万元。全市43个乡镇站建设共投入430万元,其中省补助215万元,市财政配套4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72万元。
以上市、县、镇三级动物防疫网络建设,按省议案要求,计划5年总投入资金750万元,其中省补助375万元,市财政配套107万元,县级财政配套268万元。各年度资金计划详见市、县、镇三级动物防疫网络建设计划表。
4、未列入省补助范围内的榕城区、东山区、揭阳试验区、大南山侨区和普宁侨区等5个区级动物防疫机构建设,应按省议案规定,由当地政府(管委会)参照省补助范围内对各类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自筹资金解决,其建设资金、进度计划,要报市农业局并转报省农业厅备案,同时签订《完成动物防疫网络建设任务书》。
(三)落实经费,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必须理顺体制,落实经费,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尽快使我市动物防疫队伍的文化水平、专业水平和年龄结构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防疫工作的效能和质量。
1、市级和县级动物防疫机构的防疫宣传、技术推广、疫情监测、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和强制扑杀烈性疫病动物的专项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内安排。
2、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国发〔1991〕59号)和《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下发〈关于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财农〔1996〕7号)的有关规定,把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经费(包括办公开支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要积极改善动物防疫队伍福利待遇,稳定队伍。
3、各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有计划地吸纳优秀专业人才、大中专毕业生到县、镇二级动物防疫岗位上来,逐步改变人员老化状况,优化队伍结构。
4、要加强动物防疫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除按计划派员参加省级培训(每年3期)外,市级每年安排2期培训班,各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也应相应安排,分期分批培训动物防疫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四)预防为主,加强综合防制动物疫病的能力
各县(市、区)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方针,根据省议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规划。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防疫检疫人员的行为,做到“防疫到位、检疫到位、监督到位、服务到位”。
1、各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落实强制免疫计划,特别要抓好春秋两季“大防”,进一步提高畜禽免疫率。要求猪、牛计划强制免疫的免疫率达到95%以上;鸡新城疫免疫率达到95%,鸡马立克氏病的免疫,要求鸡苗出壳24小时内免疫率达到80%以上,鸡传染性法氏囊病免疫率达到70%以上;鸭瘟免疫率达到80%以上。
2、各县(市、区)动物防疫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和畜禽经营加工场(点)的动物疫情监测和防制工作,防止和控制市外重大动物疫情传入我市。同时要组织好预防用的生物制品的有效供应和管理,做好动物疫病预防工作。
(五)依法行政,加大动物防疫检疫执法力度
要采用多种形式,经常地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介向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实施省人大动物防疫议案的有关要求,使他们能依法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1、要落实依法检疫。生猪屠宰检疫要坚持“定点屠宰、到点检疫、按实收费”的原则,加大力度,从市区开始向乡镇、农村逐步推进。屠宰检疫率到2004年,市区要达到95%以上;揭东县、普宁市、惠来县要达到80%以上;揭西县要达到70%以上。畜禽产地检疫也要同步推进,各县(市、区)要从示范镇(场)取得经验,带动全面,使畜禽产地检疫率逐年明显提高。同时要继续加强对县(市、区)以外调入畜禽到点时的查证、验货和消毒工作。
2、要加强市场、养殖场和经营场(点)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切实杜绝疫源扩散与传播。
三、实施议案的组织管理
(一)我市实施省人大动物防疫议案工作,在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由市农业局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实施。市农业局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我市实施省人大动物防疫议案工作要自觉接受省人大和市、县(市、区)人大的监督,动物防疫网络建设未列入省补助范围的5个区站建设的自筹资金和计划实施情况同样要接受各级人大的监督。
(三)市、县、镇三级动物防疫网络建设进程按市、县、镇三级动物防疫网络建设计划表执行。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省议案要求和市实施计划如期、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有关乡镇政府要按省议案要求落实乡镇站站址建设用地。
(四)各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动物防疫网络建设要加强检查和监督,采取投资看红线,验收看产权的方法,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把关,做到财尽其能,物尽其用。各级审计机关要对预、决算进行审计。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建立基建档案,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五)省补助范围内的市、县、镇三级动物防疫网络建设项目应填报《动物防疫网络建设协议书》、《年度动物防疫网络建设项目申报表》及《落实配套资金承诺书》,于每年4月10日(2000年8月30日)前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于4月底(2000年8月30日)报省农业厅。
(六)每年11月中旬前,各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当年议案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上报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综合后报省农业厅、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每年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或动物防疫网络建设资金不落实或挪用建设资金的,在全市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实施计划由市农业局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计划、财政、工商、审计、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交通、机构编制、经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执行。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附件:市、县、镇三级动物防疫网络建设计划表
揭阳市农业局
二〇〇〇年八月二日
市、县、镇三级动物防疫网络建设计划表
单位:个、万元
注:市级站省补助40万元,市配套40万元,共80万元;
2个山区县级站,每个省补助40万元,市配套8万元,县配套32万元,共80万元;
2个经济欠发达县级站,每个省补助20万元,市配套4万元,县配套16万元,共40万元;
43个乡镇站,每个省补助5万元,市配套1万元,县配套4万元,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