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2000〕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我市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根据省卫生厅、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通知》(粤卫〔2000〕81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孙锐卿副市长任组长,赵锡浩(市政府)、李文填(市卫生局)任副组长,林敏(市计委)、唐莉(市财政局)、沈瑞杰(市卫生局)、袁泽龙(市城规局)、洪奕辉(榕城区政府)、温容洁(揭东县政府)、林辉亮(惠来县政府)、余木科(普宁市政府)、曾瑞如(揭西县政府)、王南宁(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党委)、蔡耀庆(东山区党委)、罗廷辉(普侨区党委)、张玉莲(大南山侨区管委会)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由沈瑞杰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联系电话:8768351。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