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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1:01:3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2000〕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3周年,继续发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市政府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八一”期间,积极宣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进行军政军民团结宣传教育,不断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政治热情

  “八一”期间,各地要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传统教育。在“三讲”教育中,要认真组织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领会做好双拥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舆论工具,发挥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的作用,把宣传教育搞得生动活泼。要大力宣传人民军队的丰功伟绩和新时期人民军队的重要作用;弘扬伟大抗洪精神;大力宣传驻揭部队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稳定作出的重大贡献;大力宣传富有时代特色和地区特点的拥军优属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自觉性。

  二、积极组织慰问走访活动

  各地要分别组织慰问团(组)慰问走访驻地部队、军队离退休干部、住院的部队伤病员、伤残军人和军烈属;召开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优抚对象座谈会、军政座谈会、举行军民联欢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三、切实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拥军优属政策。当前,尤其要重视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和发展“爱心献功臣行动”成果,进一步完善优抚保障制度,在第三季度全市各地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要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坚决完成政府分配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保证城镇退伍兵、转业士官的第一次就业。对由于接收单位原因而未安排上岗的,接收单位要从市、县(市、区)政府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开出的行政介绍信之日起,按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每月270元)发给生活费,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努力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是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年初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大会的贺信和胡锦涛同志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把争创双拥模范城(县)列入议事日程,对照创建标准,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要把着眼点放在国家大局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多作贡献;要把立足点放在基层,广泛开展群众性双拥活动和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积极帮助解决部队战备、训练、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协助做好部队野营训练的后勤保障;要注重办实事,军地相互支持,共同发展;要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拥军优属活动要从实际出发,既要隆重热烈,又要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核拨。各县(市、区)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情况,请于8月8日前书面报市民政局。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〇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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