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市长唐豪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同志们:
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通过狠抓责任制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狠抓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治理,有效地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较大的成效,扭转了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但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任务,从我市情况来看,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非法加油点(零售)、燃气供应点屡禁不止,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查监督手段薄弱,力度不足,安全检测检验工作跟不上,一些过期未经安全检测的钢瓶和废旧钢瓶流入市场使用,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二是部分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消防设施短缺、消防供水不足、消防通道不畅,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差,存在火险隐患。三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包括个别外资企业)存在短期行为,“要钱不要命”,安全生产条件差,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置若罔闻,私自非法经营。四是个别地方和部门领导未能摆正安全生产的位置,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管理上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失之于宽、偏之于软的现象。一些村镇负责人和私人业主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存在消极应付的态度。五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力量薄弱,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不够,个别部门批准企业生产经营并没有考虑安全生产的综合条件,造成“先天不足”,取缔整改难度大。六是部分地区对中央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不够,贯彻不力,以致责任不到位,职责不明确,安全生产留有死角。
根据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克服侥幸麻痹思想,把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关系到每个职工的人身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抓紧抓好,确保一方平安。
二、根据节日特点,近期突击抓好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节假日旅游安全。各单位要及时周密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安排好各项工作。节假日期间,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游客的安全防范;加强对游乐设施的性能检查,保证游乐设施性能良好;要做好旅游景点防火、防拥挤工作。消防部门要特别加强对大型商场防火设备、安全疏散通道检查,保证安全通道畅通;要制定人员疏散应急方案,万一发生意外,要能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对学校、医院、饭店、宾馆、公园、影视厅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确保安全,让人民群众高高兴兴,平平安安欢度节日。
二是抓好春运运输管理。各级政府和交通运输、航管部门应尽早周密计划,布置好假日及今年的春运工作,认真做好运力安排,保证客流顺畅。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行业管理,查隐患保安全。要加强对车辆、船舶的检查,防止带病运行,坚决禁止无证无照无核定载额的交通工具参加营运作业;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和监督检查;做好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查堵工作;要加强对渡船、个体经营客车和渡口、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努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抓好重点行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年关将至,生产时间紧,又是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旺季,一些私营个体烟花爆竹企业将违章冒险生产,一些企业为赶进度往往容易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此,各级、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有针对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对电力供电线路走廊、石油化工、林业等部门及其企业以及集体、私营生产和运输以及“三来一补”等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烟花爆竹、液化气和各类油、气站及经营网点的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三合一”企业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打火机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按照揭府办明电〔2000〕60号的要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工作。
四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安全生产牵涉到各行业、各个环节和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假日、交通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广泛进行“注重安全、遵章守纪、防范事故”的安全教育,营造人人讲安全,处处防范事故的氛围。
三、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作为做好安全生产的重点来抓,严格执行《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粤府办〔2000〕97号)和《揭阳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揭府办〔2000〕65号),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明确行政正职和企业法定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政府各部门都在一定程度上担负着社会和部门本身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城市液化气管理由建设部门负责;压力容器、锅炉等管理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防止放射性物质污染由环保部门负责;娱乐文化场所管理由文化、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由各运输部门和交警负责;开采土石场管理由国土部门负责;水利设施管理由水利部门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由铁路部门负责;职业中毒的问题由卫生部门负责。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及技术规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好本部门的审批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安全生产目标计划不能实现的,应予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认真抓好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
江泽民总书记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隐患不消除,危险时刻存在。各地各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要切实把检查的重点放到对事故隐患的普查、建档和整改上,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将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查出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种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否则一律不得生产或经营,对无证无照的家庭作坊、“三合一”企业一经发现,要马上取缔;对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的仓库、码头要严加管制;如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治,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各级政府和企业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治理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发生重大事故。对一时难以根治的重大问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整改,人盯死守,严密监控,防患未然。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抓依法治安全,严肃查处各类事故
各地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依法加强管理,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坚决追究责任,对抓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和违规生产的经营者、违章作业人员要坚决查处,特别对存在问题不认真落实整改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把责任追究的关口前移。 .
六、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设
加强和充实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是各级政府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保证,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保证安全生产管理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敢于碰硬,执法无私,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七、坚持岗前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要进一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群防群治和自防自救知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先培训后上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抓住全国统一于2001年1月1日全面实行IC卡的时机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换发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安排督促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未经考核合格领取新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上岗操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典型,使全社会树立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良好氛围。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世纪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