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8〕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5〕35号),做好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杨俊桓副市长任组长,陈弘平(市政府)、杨汉光(市农委)任副组长,郑元龙(市农委)、洪永良(市财政局)、姚华国(市审计局)、高正勤(市监察局)、胡钦裕(市国土局)、江奕深(市林业局)、许惠光(市乡镇企业局)、陈任德(市法制局)、张弥生(市水利局)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元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联系电话:8768159)。
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