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8〕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隆重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1周年,发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市政府要求各地、各单位扎扎实实地开展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教育。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拥军宣传教育活动。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大力宣传人民解放军的丰功伟绩和新时期人民军队的重要作用;宣传驻揭部队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稳定作出的重大贡献;宣传优抚对象继承和发扬我军光荣传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的光辉业绩;宣传我市近年来涌现的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要加强双拥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增强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自觉性。
二、积极组织慰问走访等活动。各地要分别组织慰问团(组)慰问走访驻地部队、军队离退休干部、住院的部队伤病员、伤残军人和军烈属;召开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优抚对象座谈会,举行军民联欢联谊活动。慰问走访要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热情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
三、以实际行动支持部队改革与建设。各地要积极支持部队做好调整改革中的有关工作,扎实把帮助部队解决训练、工作、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解决烈属、伤残军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确保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享受优抚和最低生活双重保障,要增加优抚事业经费的投入,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使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同步提高。要尽快落实城镇退伍兵,转业志愿兵的安置工作,以实际行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四、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军警民共建活动。各地要抓住今年“八一”前夕省命名双拥模范城(县)的有利时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对照双拥模范城(县)的6项标准和8个要求,认真抓好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各项任务的落实。军民共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做到规范化、经常化。要把军民共建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村、文明街道和安全文明小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地拥军优属活动要从实际出发,隆重、热烈、俭朴、讲求实效。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核拨。
开展活动情况,请各县(市、区)于8月6日前报市民政局。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