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8〕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编委《关于成立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批复》(粤机编〔1997〕200号),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调整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潘美旭(市劳动局)任主任,沈瑞杰(市卫生局)任副主任,郑英海(市劳动局)、李建坤(市卫生局)、陈宗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林炳娇(市总工会)、余华斐(市人民医院)、黄庆河(市中医院)任委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郑英海兼任主任,林顺葵(市劳动局)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联系电话:8768330)。
各县(市、区)也应相应调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