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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教育局关于揭阳一中师资队伍建设和招生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10:44:1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1998〕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关于揭阳一中师资队伍建设和招生有关问题的请示》,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揭阳一中师资队伍建设和招生有关问题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揭阳第一中学创办至今已有255年的历史,1993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为市级重点中学,现有教职工141人,学生1897人。该校自开办以来,索以校风好、质量高、成才多而闻名,在潮汕各重点中学中,享有较高的声誉。但由于种种原因,现有师资队伍学历达标率仅58%,部分教职工思想和业务素质偏低;部分优秀初中生未能被录取,择校生偏多,生源总体素质偏低。上述状况,影响了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为实现《揭阳市教育事业“九五”规划》提出的把揭阳一中“办成全国示范中学,作为全市教育的示范学校和对外交流的窗口”的目标,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确保生源质量。现就加强揭阳一中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招生管理办法的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赋予市教育局人事调控权和学校人事权。凡因工作需要,经学校考察、考核,并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该调进、调出或解聘的教职工,各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顾全大局,给予大力支持。

  (一)充实骨干教师。

  1、分配到揭阳一中任教的新教师,必须是本科毕业以上的优秀生、并经学校面试考核合格方可任用。

  2、调进教师,必须是本市优秀的高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从外市、外省招聘的高级教师和教育专家。调进的教师,应能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英语二级以上。人选可由学校物色,报市教育局研究同意,然后办理有关调动手续。从1999年起,连续3年,每年调进6—8人。

  (二)解聘不称职的教职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从1999年开始,分期分批予以解聘:

  (1)至2001年学历仍未达到本科毕业的;

  (2)统招统分本科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上仍未评上中学一级教师、40周岁及以上仍未评上中学高级教师的,非统招统分本科毕业生和统招统分专科毕业生,年龄限制可放宽两周岁;

  (3)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服从工作调配的;

  (4)实际能力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5)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6)师德达不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

  (7)学科教师超编,经学校评议必须调整的;

  (8)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解聘的。

  2、对教师实际能力、师德等方面的考核,由学校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制订具体细则或办法予以实施。解聘人员经师生评议,然后由学校领导班子审定。

  3、被解聘的教师,或由市教育局视需要与可能重新调配工作;或自谋职业,市教育局协助办理有关调动手续;或下岗。首先要做好重新培训与重新分配工作。经市教育局研究,符合分配的,由市教育局作出分配方案,分配到各县(市、区)所属学校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热情予以安排。重新分配工作后,试用两年,的确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作自谋职业或下岗处理。

  自谋职业与下岗人员包括重新分配试用两年仍达不到任职要求而作自谋职业或下岗处理的人员,待业期间,第一年发给基本工资,第二年发给50%的基本工资,第三年起停发工资。

  4、职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达不到任职条件、或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也应解聘。其考核办法及解聘后的去向,参照对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管理和培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各项管理。

  2、加强师德建设,确立高度事业心,树立强烈责任感和光荣感。

  3、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和现代教学技术培训。到2000年末,50岁以下的教师,都应学会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至2002年英语达二级以上。以上要求将作为教师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继续支持教师参加学历补偿教育。

  4、加强教育科研。学校要有系列课题,有攻关小组,有保障措施,3年内有省、国家级的教研成果。

  5、加强名师的培养。至本世纪末,培养出6至8名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名教师和名校长。

  (四)提高教职工待遇。政府和学校要确保揭阳一中教职工的福利待遇高于县级重点中学。要建立岗位津贴制度和奖励制度,实行“按劳计酬,多劳多得”的原则。鼓励教师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多承担一些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超工作量部分,可给予适当的津贴。对于工作卓有成效的,应给予一定奖励。方案由学校拟订并报市教育局审定。

  二、完善招生管理办法

  (一)招生规模:每学年计划招收10个班,每班50人,共500人。其中计划内400人,计划外100人。

  (二)招生办法:面向全市,单列招生,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

  1、报名考试:与省中打统考同步。各地各有关学校要积极动员优秀学生报考揭阳一中,不得截留。第一志愿报考揭阳一中的考生要单独设置试室,集中考试。考场设置仍在各县(市、区),市教育局要派员加强考试管理工作。

  2、评卷登分:第一志愿报考揭阳一中的,试卷由市招办统一组织评卷。

  3、划线录取:不分县(市、区),全市统一划定计划内外录取最低分数线。

  揭阳一中招生过程,由市教育局实行监督和调控。

  (三)计划外生收费:在计划外录取分数线范围内的,每生收赞助费1.5至3万元。

  (四)计划内生和计划外生都严格按分数和收费标准执行,任何人不准特殊。

  (五)被录取为揭阳一中计划内生并到校就读,属于揭西县、普宁市(含普宁华侨管理区)、惠来县(含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的考生,由市教育基金会每年给予每人400元的奖励;属其他县(区)的考生,经学校复试成绩前50名的,也给予同等奖励。从各县(市、区)录取到揭阳一中就读的学生,其高考成绩归生源地统计,并给予奖励。

  (六)报考揭阳一中落选考生,其成绩达到县级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的,县(市、区)重点中学应予录取。

  三、加强学籍管理

  揭阳一中应切实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从严控制接受转学生。接受转学生必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如接受省级重点中学计划内转学生,可不予收取赞助费;接受一般中学转学生,应按计划外生收费标准收费。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



                                     揭阳市教育局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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