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8〕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复函》(粤办函〔1998〕199号)的精神,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揭阳市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杨俊桓副市长任组长,陈弘平(市政府)、陈祖青(市计委)、王潮星(市海洋与水产局)任副组长。林宗强(市科委)、蔡和平(市交委)、陈声亮(市国土局)、郭斯良(市水利局)、江少平(市气象局)、丁轩明(市经委)、林俊生(市旅游局)、黄聪(市电力局)、肖扬良(市环保局)、史锡坤(市食盐专卖局)、陈启桐(揭阳军分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水产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潮星兼任,人员由市计委、海洋与水产局派人组成。惠来县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