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实施《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中有关我市的项目,有效地控制我市水环境污染,切实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质量,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碧水工程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如龙副市长任组长,陈益孝(市政府)、李绪珠(市环保局)任副组长,林敏(市计委)、林海(市建委)、洪永良(市财政局)、肖扬良(市环保局)、袁泽龙(市城规局)、林桂标(市水利局)、郑榕杰(榕城区政府)、李根兴(揭阳试验区管委会)、沈仰光(东山区管委会)、周勇彬(普侨区管委会)、方明旭(大南山侨区管委会)、林舜强(揭东县委)、许伟谋(普宁市政府)、李秦(惠来县政府)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肖扬良兼任主任。办公设在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629474。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