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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揭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26 16:12:0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揭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揭府函〔2020〕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揭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揭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揭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揭食委〔2019〕4号)精神和工作部署,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同意,现通报如下:

  2019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有效地推动了食品产业快速发展,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继续稳中向好,全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升了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应予以充分肯定。

  2019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在各地自查自评基础上,由市食安办组织部门审评、专业测评和综合评议,形成考核结果如下:普宁市、揭西县、揭东区3个县(市、区)评为A级;榕城区、空港经济区、揭阳产业园、惠来县4个县(区)评为B级。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揭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仍存在一定差距。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属地责任,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各县(市、区)具体考核情况由市食安办另文印发。各地要针对失分项目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以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名义报市食安办。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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