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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深化 “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22 15:19:3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深化

  “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揭府函〔2019〕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揭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

  揭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重点工作任务及措施

  责任单位

  一、推动简政放权,增强发展活力

  (一)推进市级权责清单事项压减工作。2020年1月底前通过取消、委托、下放、重心下移、 合并整合及移出权责清单等方式,将市级权责清单事项由5900多项压减至2600多项,赋予市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使市级部门集中精力开展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重大工作。同时,做好压减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集中统一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清理规范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2020年1月底集中统一公布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推动简政放权,增强发展活力

  (三)组织开展“违反公平竞争”法规文件清理。2020年1月底对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法规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对违反竞争中性原则、妨碍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的制度规定,按程序予以修订或废止。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2020年1月底对本部门、本地区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予以清理和纠正,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市财政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的在全省推开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进行分类改革,最大限度实施“照后减证”。探索对不涉及调整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事项扩大到全市区域试点实施。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专题应用建设,对纳入分类改革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跟踪管理;实现涉企经营许可办理辅助查询功能;配合省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广东、政务服务网三者之间普遍联通、精准推送、信息归集、共享利用、集中公开。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司法局、商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推动简政放权,增强发展活力

  (六)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确保将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100和6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通过整合申报材料、实行 “统一收件、统筹办理、统一出件”等措施,整合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统筹建设用地审批供应管理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涉及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实行同步办理。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一、推动简政 放权,增强发 展活力

  (八)探索统筹用地用海用林审批改革。2020年1月底开展改革试点,对重大产业项目、重要基础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统筹办理用地用海用林审批,并同步办理建设项目用海预审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国家和省改革工作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九)推进“多测整合”。以统一规范标准、强化成果共享为重点,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建立“多测整合”信息平台。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多次提交对同一标的物的测绘成果;确有需要的,可以进行核实更新和补充测绘。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委军民融合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将企业开办压缩为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设立登记平均用时压减到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和申领发票可并行办理,公章刻制圧减到0.5个工作日,申领发票平均用时压减到2个工作日,企业开办全流程平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配合完善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受理”系统,建立企业开办时间定期通报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税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推动简政放权,增强发展活力

  (十一)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和材料,畅通企业主动退出渠道,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便利化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国资委、税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一步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深化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一步优化流程,推进道路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环保定期检验“三检合一”。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持续开展减税降费工作。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政纪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部署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重点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减免政策。

  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推动简政放权,增强发展活力

  (十四)推进环评制度改革。2020年1月底试点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简化环评手续。严格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制,加快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实施。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五)建立健全招投标活动监管机制。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监管办法。完善优化揭阳市招标投标监管系统,打造全过程、电子化、智能化的公示和监管综合平台。组织在全市开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规定和做法。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2020年1月底制定揭阳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南(试行),指导企业制定本企业工作方案,初步搭建揭阳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管理体系,进一步做好试点企业认定和证书发放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推动简政放权,增强发展活力

  (十七)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2020年1月底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涉企收费自查工作。规范发展会员行为,不得依托政府部门、利用垄断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阻碍退会。2020年底前完成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

  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进出口环节收费监管。做好口岸违法违规收费查处工作,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重点加强对港口码头船代、货代业务以及具有检验检疫、报关业务的服务企业的排查,切实降低企业进出口环节成本。

  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环境

  (十九)修订完善主要监管标准。认真研究梳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修订相关领域执法自由裁量权标椎,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裁量权的行使,大幅消除模糊和兜底条款。

  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环境

  (二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2020年1月底出台揭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揭阳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对接使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规范涉企行政监督检查。对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

  市司法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对接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推行。

  市司法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环境

  (二十三)对安全生产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对危化品生产和仓储情况实施实时在线监控、可视化管理。2020年1月底实现100家危化品企业动态监控。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十四)完善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制度。优化完善信用公示与查询系统,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黑名单”信息查询。依托市政务大数据,实现“黑名单”信息归集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共享使用。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建立健全联合奖惩和企业信用修复制度。2020年底前依托全省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将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流程中,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贯彻执行信用异议和信用修复处理流程方式,落实省对于失信行为程度分类、修复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制度设计。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环境

  (二十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建设。2020年1月底完成揭阳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市公共信用管理系统提升工程建设,力争2020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完善“信用广东”网站服务功能,全面汇总和展示各级系统平台反馈的公共信用信息使用成效。

  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风险可预警。对接省监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各试点单位完成系统对接,实现监管行为数据与监管事项编码关联对应,并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时推送监管行为数据。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司法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允许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类别,金融相关领域的登记注册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及时将反映新业态特征的经营范围表述纳入登记范围。对一些发展相对成熟的新业态,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动制定企业标准,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增强企业群众获得 感

  (二十九)扎实开展“百项疏堵行动”。针对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的100 项堵点痛点问题,扎实开展“百项疏堵行动”,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统筹推进营商环境改善优化。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2020年3月底前建立全市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台账,跟踪督促改革工作落实。根据省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下一阶段全市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政策措施。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研究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2020年1月底通过试点先行、积极探索,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针对试点证明事项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依法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

  市司法局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增强企业群众获得 感

  (三十二)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2020年1月底制定全市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优化方案,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实现不动产涉及税、费的网上自助缴纳。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2020年1月底前在市城区范围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市实现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争取实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税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优化来华工作外国人入境和居留管理服务。实施《揭阳市执行国家移民管理局复制推广国家重点发展区域12条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为外国人办理签证、停留居留、永久居留等提供便利。2019年底前完善对外籍人才的认定标准。

  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增强企业群众获得 感

  (三十四)提升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2020年1月底前统一事项规范,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标准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实现一次注册、全网通行:统一数据共享,促进政务数据整合汇聚、共享应用;统一电子证照服务,减少提交纸质办事证明材料;统一电子印章服务,保障网上办事材料合法可信;统一“好差评”,畅通群众服务评价渠道:统一物流服务,推动企业群众少跑腿;统一支付服务,实现足不出户轻松缴费;统一咨询投诉服务,畅通政民互动桥梁。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大力完善推广“粤省事”应用。建设“粤省事”揭阳版;“粤省事”揭阳版接入事项超过400项;“粤省事”揭阳版实名认证用户超过100万。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推广省大数据中心门户在我市应用。积极推动各单位在广东省大数据中心门户上创建账号,根据省的相关要求,在省市大数据中心上进行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打造一站式数据资源服务体验。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增强企业群众获得 感

  (三十七)推行“一窗通办”模式。2020年1月底前市县两级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重点推进镇、村实体办事窗口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综合窗口设置。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八)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用电报装流程和资料,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实现办理低压非居民用户报装(不含外线工程施工环节)不超过3个工作日,全市其他地区分别不超过20和30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施工),全市办理高压用户电力接入平均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含外线工程施工时长、不含政府审批时间及客户内部工程施工时长),或按协议约定时间送电。

  揭阳市供电局负责

  (三十九)优化水气报装服务。涉及外线工程施工的供水报装接入,优化为受理申请、方案答复、竣工验收(含装表通水)三个环节,总时限不超过9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时间);不涉及外线工程施工的供水报装接入,优化为受理申请、装表通水两个环节,总时限不超过4个工作日。燃气报装接入优化为用气申报、验收通气两个环节。渉及外线工程施工的燃气报装接入,总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时间);不涉及外线工程施工的燃气报装接入,总时限不超过4个工作日。

  市水务集团、中海油揭阳能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增强企业群众获得 感

  (四十)鼓励探索创新。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切实发挥好自身推进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新招实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

  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工作保障,强化责任担当

  (四十一)加强督促检查。把“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落实情况作为市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对成效明显的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改革的要严肃问责。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

  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对已出台的各项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提高宣传效果。对社会和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

  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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