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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市电子政务办 发布时间:2019-06-13 15:31:3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揭府〔2019〕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揭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3日


揭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

 

  为探索建立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促进涉农资金使用由分散到集中、从低效到高效转变,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粤府2018〕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省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探索建立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到2019年底,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到2020年底,构建形成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省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

(一)归并涉农资金专项。在预算编制阶段,对交叉重复的市级涉农资金予以清理整合,将现有市级涉农资金融入到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生态林业建设、农业救灾应急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大类。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目录明确每类资金牵头部门(详见附件1),实行动态调整。各县(市、区)对涉农资金进行整合时,要统筹使用本级及市级以上资金。[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二)完善预算与资金整合。涉农资金的使用,按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二类项目使用。约束性任务包括: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有关部委明确需进行考核的涉及国计民生的事项;经省政府同意按人数、面积、工程量等因素量化考核验收的项目;纳入国家、省重大规划任务;新设试点任务以及农业生产救灾、对农直接补贴等。指导性任务是指上级有指导性意见,不作为考核硬性指标,资金可以统筹使用的任务。[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1.对约束性任务,各级各单位必须对照下达资金部门制定的约束性任务清单与年初预算,完善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对于年初已列入预算项目,要围绕完成任务优化资金安排;对于年初没有列入预算而省在约束性任务已安排项目,要优化预算,补充完善项目库。

2.对指导性任务,由各类涉农资金牵头部门根据省市下达指导性任务的金额和使用方向,结合我市实际,统一制定任务清单。其中省财政直管县省级下达的资金市不予统筹,但各县需根据市制定的指导性任务清单完成有关工作。各区指导性任务由各类涉农资金牵头部门根据各区实际统筹安排资金和任务。

3.市直和各区的上级安排约束性资金、任务,由市各类涉农资金牵头部门统筹安排到市直主管部门和各区。

(三)设定任务清单。在清理整合涉农资金的基础上,由市、县统筹实施的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市级主管部门按照省下达的任务清单,结合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涉农领域重点工作任务,分别制订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约束性任务需进行考核,指导性任务不作为考核硬性指标。约束性任务清单必须切实保障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落实,并与所对应的资金规模相匹配。任务清单逐级下达。市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统筹上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合自有财力安排的涉农资金,按任务清单实施项目建设。在完成上级约束性任务后,市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可将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三、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

(四)通过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市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规划引领和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上级“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相关涉农专项规划,分类编制县(市、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投入,逐步实现各类涉农资金的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持续推进并逐步完善]

(五)以专项资金为载体,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按照现有统筹整合专项目录,实现一类专项资金由一个部门牵头。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在省业务主管部门资金分配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订资金分配方案,由牵头部门牵头研究后分类汇总,报财政部门提交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下达。市级主管部门依据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文件同步下达项目实施任务和大专项清单。[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六)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对多个部门使用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可结合实际,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统筹使用资金。如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可统筹支持乡村规划编制、农村“厕所革命”等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七)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要统筹安排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如将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生态恢复保护、精准脱贫等各类相互衔接的资金集中投入,推动同一区域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四、分类编制下达涉农资金及任务清单

(八)明确涉农资金申请、安排和管理的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涉农财政资金来源包括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和本级财政的安排。按现行管理体制,涉农资金的申请、统筹安排分工如下:

1.市级:统筹向中央、省申请涉农项目资金;将中央、省下达市级再安排和市本级的涉农资金,分别安排到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

2.三个省财政直管县:普宁市负责统筹安排该市的涉农资金,其中中央、省下达该市的资金包括了普侨区范围,应按规定切块安排给普侨区,普侨区向中央、省申请涉农项目资金并入普宁市申报;惠来县负责统筹安排本县的涉农资金,其中中央、省下达该县的资金包括了大南海工业区和大南山侨区范围,应按规定切块分别安排给大南海工业区和大南山侨区,大南海工业区和大南山侨区向中央、省申请涉农项目资金并入惠来县申报;揭西县负责统筹安排本县的涉农资金。

3.区级: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园和空港经济区分别负责统筹安排本区涉农资金。在向省和中央申请涉农资金时,揭阳产业园并入揭东区申报,空港经济区并入榕城区申报。榕城区和空港经济区未列入省和中央补助范围的,由市级财政给予资金补充。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本级涉农资金及任务承担主体管理责任。市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对全市各县(市、区)涉农资金的申请、安排加强统筹协调,并负起项目任务落实的监管责任,强化绩效管理。

(九)根据我市各县(市、区)管理体制分类编制下达涉农资金及任务清单。各类涉农资金牵头部门根据本方案(二)、(三)条款规定的行业内、行业间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如下方法分类编制涉农资金额度及任务清单,按本方案(五)条款规定程序,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1.普宁市(含普侨区)、惠来县(含大南海工业区、大南山侨区)、揭西县三个省财政直管县编制如下4份任务表:

1)XX县(含XX区)省下达涉农资金约束性任务及资金配置方案表(见附件2-表1):将省下达该县的约束性任务及金额一一列明。

2)XX县(含XX区)市级再分配涉农资金约束性任务及资金配置方案表(见附件2-表2):将省下达我市、由市再安排的约束性任务及资金,以及市本级安排下达的约束性任务及资金一一列明。

3)省下达XX县涉农资金指导性任务应由市约束性管理的配置方案表(见附件2-表3)。该项资金为省直接下达县的指导性任务资金,由各类涉农资金牵头部门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编制约束性任务下达县完成。

4)市级再分配XX县涉农资金指导性任务及资金配置方案表(附件2-表4):将省下达我市、由市再安排的指导性任务及资金和市本级下达县的指导性任务及资金一一列明。

2.揭东区、揭阳产业园编制如下3份任务表:

1)揭东区、揭阳产业园涉农资金约束性任务及资金配置方案表(附件2-表5):将省、市级下达的约束性任务及资金一一列明。

2)揭东区、揭阳产业园涉农资金指导性任务及资金配置方案表(附件2-表6):将省、市级下达的指导性任务及资金额一一列明。

3)市管区指导性涉农资金用于市约束性任务资金配置方案表(附件2-表7):将省、市下达的指导性任务资金,由市各类涉农资金牵头部门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编制约束性任务下达区完成。

3.榕城区、空港经济区编制如下3份任务表:

1)榕城区、空港经济区涉农资金约束性任务及资金配置方案表(附件2-表8):将省、市级下达的约束性任务及资金一一列明。

2)榕城区、空港经济区涉农资金指导性任务及资金配置方案表(附件2-表9):将省、市级下达的指导性任务及资金额一一列明。

3)市级财政补充安排涉农资金任务及资金配置方案表(附件2-表10):由市补充安排部门资金,对榕城区、空港经济区未纳入省涉农资金补助范围的农村,参照其他地区农村标准建设而下达资金和任务清单。

4.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编制如下2份工作任务表:

1)市直单位涉农资金约束性任务及资金配置方案表(附件2-表11):将省、市安排到该部门的涉农约束性任务和资金一一列明。

2)市直单位涉农资金指导性任务及资金配置方案表(附件2-表12):将省、市安排到该部门的涉农指导性任务和资金一一列明。

(十)同步下达资金与任务清单。涉农资金根据项目性质,分为市级组织实施项目和县统筹实施项目。由市级组织实施的项目主要包括市委、市政府确定由市级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跨地区跨领域的较大投资项目,省级要求需市级统筹实施及示范推广的综合性项目等。其他项目为县(市、区)统筹实施项目。由市级组织实施的项目,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统筹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由县(市、区)级统筹实施的项目,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将省、市资金分类整体下达各县(市、区)。资金与任务清单同步下达,实现资金投入与工作任务衔接统一。中央下达我市的资金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管理,在完成中央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市、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中央资金安排情况统筹安排省、市、县(市、区)级涉农资金,避免重复投入。[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持续推进并逐步完善]

五、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

(十一)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直相关业务部门按照省制订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及时完善下发。除国家、省有明确规定外,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审批程序由县(市、区)自行确定。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统筹整合后的涉农资金,应明确统一的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及监督管理等,并做好与现行各项管理制度的衔接。[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十二)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市委、市政府确定由市级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及省级要求需市级统筹实施及示范推广的综合性项目等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要依法将具体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市、区)或用款单位,从事前审批或复核改为事后备案,并按因素法切块下达资金,由县(市、区)确定具体项目。确需市级保留实施的项目,须事先报经分管市领导批准。建立目标到县(市、区)、任务到县(市、区)、资金到县(市、区)、权责到县(市、区)的“四到县(市、区)”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监督,县(市、区)级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和任务清单,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细化分解,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任务完成计划,并组织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在完成约束性任务后,县(市、区)级可将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各县(市、区)有关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情况,按季度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十三)做实做细项目库。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业务部门要结合《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项目库管理办法》)、《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揭府办〔2018〕11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揭阳市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揭市财预〔2018〕70号,以下简称《市项目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本地区“三农”政策规划,提前谋划,储备项目。树立谋事为先的理念,科学合理谋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做实项目前期研究论证,提前入库储备项目,确保资金安排与项目紧密衔接。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组织申报”的原则做好项目库储备,原则上提前一年组织项目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择优,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县(市、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做实做细涉农资金项目库,并对项目库内的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十四)建立与整合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市级各涉农资金牵头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专项目录分类,依据省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省级各类涉农资金牵头部门,定期评估各级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年终对约束性任务开展绩效考核,形成分类涉农资金绩效考核自评报告报省主管部门,并抄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省级财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重点涉农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推动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在部门决算公开时同步公开绩效情况。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逐步开展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大专项和任务清单设置机制及资金分配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并将评价结果抄送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应用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健全分行业、分领域绩效评级指标体系,逐步由单项任务绩效考核向行业综合绩效考核转变。涉农资金进入市级项目库应制定绩效目标及指标,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通过定期分析和预测绩效运行趋势,及时发现资金管理使用在绩效目标及指标上存在的偏差并进行纠正。[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十五)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市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要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报送省级涉农资金牵头部门和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工作督导、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依据。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上公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镇村两级涉农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要按规定进行公告公示,接受上级和社会监督。市、县(市、区)财政、审计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使用涉农资金情况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六、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1.市政府成立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和涉农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指导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审定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总体资金分配方案和任务清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特别是协调统筹行业间资金,集中财力支持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2.建立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改革意见》、《项目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市项目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据全市农业农村年度重点工作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统筹整合后涉农资金使用方向、原则和目标;研究提出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总体资金分配方案和任务清单;配合省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年度绩效自评工作,配合省级财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参照省、市做法成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细化协调机制。为推进统筹整合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十七)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因地制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突破现有管理制度规定的,应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或申请授权。县(市、区)按规定在统筹整合范围内将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的,审计、财政等部门在各类审计监督检查中不作为违规问题处理。[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等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本方案试行一年,视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附件:1.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目录

          2.涉农资金分类任务表(表1-表12)

          3.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操作规程

          4.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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