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党组〔2026〕1号 签发人:曲晓杰
市委:
202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1135”工作思路和加快建设产业强市、和美揭阳的奋斗目标,扎实稳妥推进立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2025年,市政府推动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揭阳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2部,完成起草、审查地方性法规《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修改)》《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修改)》《揭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揭阳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4部;制定出台政府规章《揭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1部,推进《揭阳市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揭阳市燃气管理办法》《揭阳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立法工作3部,以高质量立法先行,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揭阳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2025年立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政府立法情况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政治保障和根本前提,自觉将立法工作置于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来思考、谋划和推进,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一是紧扣中心大局,科学编制2025年规章制定计划。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将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作为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体现。市政府坚持“小切口、有特色”的原则,根据市委中心工作和“建设和美揭阳”的目标要求进行立法项目的谋划,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统筹协调、认真论证评估,编制市人民政府2025年制定规章计划草案,选定《揭阳市燃气管理办法》《揭阳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作为2025年规章制定项目,《揭阳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揭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修订)》作为2025年规章预备项目。该计划(草案)紧紧围绕市委中心任务,聚焦重点领域和特色立法,突出了立法急需、特色鲜明、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为全年立法工作绘制了清晰的“施工图”,并按程序报市委批准后进行部署实施,确保了立法计划充分体现市委意图。
二是始终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法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不断增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增强服务中心工作的政治自觉,确保立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政府立法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要求和重大立法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一切重要立法活动都在市委领导下进行,以市政府党组名义向市委报告2024年度政府立法工作情况。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法治彰显为民初心
一是深化区域协同立法,共护练江流域长治久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关于推动汕潮揭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将《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作为年度协同立法的重点项目全力推进。《规定》创新采用“专项规定+条例专章”的协同模式,于2025年4月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5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于6月18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揭阳、汕头两市在跨行政区域流域协同保护法治化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为巩固练江治理成果、实现长治久清提供坚实制度保障。《规定》不分章节共13条,重点建立联席会议、生态保护协同、规划征询、水利工程调度协同、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宣传展示协同、人大监督协同等9个方面的制度机制,特别是结合地方实际设置“水利工程调度协同”和“宣传展示协同”等特色条款,体现了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推进文明行为立法,为揭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文明动力”。文明行为促进立法能将“讲文明、守公德”的抽象要求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法律规范,明确倡导性文明行为与禁止性不文明行为的边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律的刚性力量深入人心,推动市民文明素养从“被动遵守”转变为“主动践行”,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稳定持久的法治保障。经七届市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揭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共十八条,对文明行为工作机制、政府部门职责、社会参与、义务性规范、倡导性规范、鼓励性规范、一般措施、基础设施要求、宣传要求、重点治理等内容进行规定,使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明晰化。
三是致力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引领“信用揭阳”建设。2025年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揭阳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已经七届市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转化为制度规范,以民营企业为对象,发挥市场机制优势,健全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我市民营经济注入制度活力,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四是聚焦城市治理提升,以法治守护美好家园。以“小切口”立法做好民生“大文章”,完成2025年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修改)》《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修改)》的审查工作,已分别经七届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和经七届市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破解执法困境,有效治理交通秩序提供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
五是充分践行法治为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加强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市政府制定公布了规章《揭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办法》全文共七章六十二条,主要包括总则、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与激励、监督与管理、附则等内容。《办法》立足揭阳实际,围绕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在建机制、布网络、加供给、强保障等方面做了比较全面的具体规定,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是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公民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深入基层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市政府修改完善了《揭阳市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则》,制定公布了《揭阳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为行政立法联系点工作和立法咨询专家工作提供了制度供给和工作遵循。
(三)践行民主聚民智,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健全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机制,特别是着力建好用好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使其成为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一是优化布局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今年市政府进一步优化调整立法联系点布局,市司法局于7月下旬启动了市人民政府第三批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选任工作。经相关单位和部门推荐,综合考虑区域平衡、行业特点、工作基础等因素,对部分工作力量薄弱、参与热情不高、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立法联系点予以调整退出,新增了进贤门街道永革社区、普宁市流沙南街道、揭阳市佳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广东南山律师事务所等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最终经市政府审定17个单位作为市人民政府第三批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推动立法联系点进一步扩容提质。
二是丰富实践载体,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指导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公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以流沙南街道将作为市政府第三批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单位为契机,围绕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与普宁司法局联合打造流沙南街道立法主题公园和行政立法议事厅,以点带面,为我市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样板支撑。
三是赋能揭阳古城,法治保障运营活化。在今年市政府第三批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的选点布局上,经充分考虑、广泛调研和沟通协调,确定了进贤门街道永革社区居委会作为第三批市政府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单位。以此为契机,将永革社区居委会行政立法联系点打造提升工作与揭阳古城运营活化工作融合推进,以构建常态化的听取群众意见平台为目标,以设置行政立法民主议事厅和进行法治宣传打造为举措,全力提升古城法治化水平,为揭阳古城运营活化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市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全面提高立法质量:一是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深刻把握新时代立法工作的规律特点,自觉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立法工作始终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科学谋划制定2026年立法计划。紧紧围绕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服务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产业强市、和美揭阳等需求,坚持“小切口”“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科学制定《揭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制定规章计划》。三是提升立法草案审查质效。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做好立法的基础性工作,着力在立法选题、制度设计、条文表述上求精求细,确保政府规章管用可行,进一步提升政府规章的立法质量和效率。四是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做深做细。组建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外脑”作用,为市政府立法工作出谋献策;指导联系点运用好律师、专家、法律明白人,做好法规规章草案在“法言法语”和“民言民语”的双向转化工作;创新民意征集和反馈机制,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使立法更好地汇聚民智、反映民意。五是积极参与协同立法工作。落实业务人员,全过程参与支持协同立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特此报告。
中共揭阳市人民政府党组
202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