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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揭阳市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04 10:51:3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办函〔2022〕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统筹协调,高效推进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揭阳市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研究协调重大事项,审议相关文件;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培训和舆论引导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政策措施,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市政府领导担任总

  召集人,市政府联系协调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


  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国资委、统计局、金融工作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揭阳银保监分局、揭阳供电局等单位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今后如遇人员调整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负责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纪要形式明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经总召集人审定后印发。重大事项须按程序上报市政府。

  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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