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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24 10:43:3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揭府函〔2020〕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揭府函〔2015〕179号)和《揭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揭阳市2019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强市组〔2020〕1号)精神和工作部署,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及有关领域专家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进行考核,经自我评价、初步评审和综合考核,确定了考核等级,现通报如下:

  A级:普宁市、榕城区。

  B级:揭西县、惠来县、揭东区、空港经济区、揭阳产业园。

  C级:大南海石化工业区。

  以上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强市工作,将其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上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质量强市工作,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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