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市统计局兵分两路派出两个宣传小组,分赴榕城区新兴街道兴东社区、东阳街道蓝和村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宣传活动。
宣传组分别在兴东社区居民委员会、蓝和村村民委员会举行现场宣讲。宣传组指出,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1996年、2009年两次修改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是统计事业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
宣传组强调,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设统计违纪处分有关内容,又新修改《统计法》,这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指明了方向原则,提供了科学遵循。街道、社区(村居)处在统计工作最前沿、第一线,更要发挥源头数据质量“监督员”“指导员”的作用,扎实推进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
宣传组在社区(村)主干道向临街铺户、市场和过往民众派发《统计法实施条例》读本和《揭阳市统计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三张清单”宣传手册》折页等资料200余份,有效提升我市基层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对新修改《统计法》知晓度,推动群众和企业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治意识,营造了解统计、支持统计、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