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自然资告〔2025〕15号
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告
莞揭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事项已经我局批准,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 4452022025XS0001S01号
二、批准日期:2025年2月10日
三、建设项目:莞揭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四、建设单位:东莞市—揭阳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理委员会
五、建设项目拟选位置: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登岗镇
六、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总面积为8.3203公顷,其中,农用地4.0371公顷(耕地0.1455公顷)、建设用地4.2832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功能分区均为市政道路用地。
联系电话:0663-8899692 监督电话:0663-8256261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