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自然资源局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精神,揭阳市林业局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经专家评估论证,形成了揭阳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见附件1-3),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7日至7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单位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揭阳市林业局
受理电话:0663-8768307
邮 箱:8768296@163.com
地 址:揭阳市市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揭阳市林业局737
邮 编:522000
附件:1.自然保护地撤销情况一览表
2.自然保护地拟归并情况一览表
3.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一览表
揭阳市林业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