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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非外交、公务事由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申请签证延期、换发和补发,哪些情形可以代为申请?
来源:出入境支队 发布时间:2023-01-01 00:3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1.未满16 周岁或者已满60 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

  2.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

  3.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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