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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税政类】单位对没有单独建账和开设银行帐户的团费等,应当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来源:揭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6-13 08:5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问:单位对没有单独建账和开设银行帐户的团费等,应当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答:应通过“受托代理资产”和“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核算。为了全面核算和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新制度设置了“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单位接受委托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转赠的物资、受托存储保管的物资和罚没物资等的成本。单位对受托代理资产不拥有控制权,因此“受托代理资产”并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所规定的资产的定义及其确认标准。“受托代理负债”因单位接受受托代理资产而产生,应按照相对应的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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