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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揭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5:3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25年度,揭阳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财政建设,财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规范,为财政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与成效

  2025年,市财政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任务,统筹推进学习宣传、责任落实、业务融合与监督规范,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深化思想引领,落实主体责任

  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确保法治建设方向精准、推进有力。二是营造学习氛围、抓好学习宣传。坚持示范先学与全员深学相结合、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局机关党组织学习清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发挥领学带学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各党支部领学辅导,迅速在全局掀起学习热潮,大力营造有利于干部职工成长进步的良好学习氛围,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推动学习宣传持续升温,推动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三是坚持学以致用,推进财政建设。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把法治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财政建设,把党的会议精神与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当前财政各项业务结合起来,引导财政干部把岗位职责摆进去,学以致用,以学促行,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格局

  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形成了由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局法规税政和会计管理科综合协调,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财政改革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创新普法形式,提高宣传质量

  市财政局多维开展普法宣传,依托新媒体开展普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党内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法典、新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行政处罚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重点,利用局微信公众号“揭阳财政”常态开展法治宣传,在市财政局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借助局办公楼一楼LED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打造宣传阵地,进行法治宣传,滚动播放习近平重要讲话、宪法宣传标语、民法典宣传标语等;利用“财学”平台开展法治学习,组织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栏目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通过粤政易工作群、系统内网传输普法文件、音频、宣传挂图等资料,切实做好市、县区财政部门之间普法工作衔接。运用新媒体普法模式,开启普法工作新局面,以趣味性强、参与度广、传播性快、覆盖面宽的新媒体普法活动模式,为普法宣传工作注入了新的强劲动力。

  (四)开展专题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市财政局建立完善学法制度,按照学法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宪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知识。今年6月到11月期间,每月举办采购业务线上培训班,9月举办建设工程新清单计价标准应用培训会,11月专项债券项目谋划申报培训班,有效提升了相关单位和机构财务人员对财政业务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9月到10月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经济财政”专题培训,通过“健全有利于高质量法治的税收制度”等15门课程的学习,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业务能力。

  (五)研学知行融合,助推财政建设

  市财政局深刻把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统筹推进财政改革与法治建设,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实际工作中,提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新举措。研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措施,全面深化预算改革,坚持“法治+业务”,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巩固年初预算到位率,推进财政资金“补改投”扩点带面,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加强和规范非税执收监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推进“数字财政”信息化改革,提升财政信息化支撑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市财政各项工作,全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六)深化职能改革,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规范权责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明晰财政部门权责,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做好目录清单、办事要件和流程等标准化工作,严格依法规范事项办事行为,通过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和实现网上办理等方式,简化办事程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七)严格审查监督,规范行政决策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是建设法治财政标准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市财政局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开竞争、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指导,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按照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市财政局与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如开展2025年会计质量检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预算管理改革;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聚焦依法行政、“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内容,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加强和规范非税执收监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实现“双随机、一公开”财政监管常态化;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实现财政监管的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四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市财政局积极稳妥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有理有据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尊重司法权威,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2025年共办理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继续保持零败诉。

  (八)强化依法行政,聚焦民意诉求

  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严把答复质量。2025年,市财政局承办市七届人第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21件(均为协办件)、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29件(均为协办件),相关业务科室主动加强同主办单位的沟通协商,积极配合,全部建议、提案予以及时答复、办结率达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5年,市财政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进一步努力提升。一是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关注度日益提升,需要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民情民意进行及时回应,切实提升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当前财政遇到的困难和挑战不断增多,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进一步发挥财政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保障财政高质量发展。三是财政普法工作面向公众宣传的范围有待拓宽、力度有待加强,需要多形式多角度开展财政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大财政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四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四中全会等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财政建设,努力创新法治政府工作新局面,依法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统筹推进财政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 

  (一)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以贯彻普法规划和上级法治宣传教育有关任务部署为重点,注重普法实效,创新普法形式,通过显示屏、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加强依法治市宣传和教育,着力拓展依法治市和财政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纵深度,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二是加强理财队伍法治建设。随着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关注度日益提升,需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民情民意进行及时回应,切实提升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抓巩固、抓拓展、抓提升;加强党章党规、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组织做好本单位学法用法培训考试,提高财政工作队伍综合能力。

  (二)继续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工作

  按照上级关于“放管服”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工作,及时调整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巩固和深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同步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梳理规范录入,不断提高事项的网办率,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将财政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四)全面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重大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

  坚持依法治市、学法用法相结合、相促进,注重教育引导财政工作队伍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坚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和规范下依法依规制订政策、推进改革、加强监管,推动法治财政建设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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