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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补充征集揭阳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
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22 10:20:21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有关单位,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

为加强我市医药行业职称评审组织建设,进一步补充完善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提高评审质量,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以及《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补充征集揭阳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要求

揭阳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药学、中药学、制药和医疗器械4个专业评审组。

二、入库专家的条件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相关工作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医药行业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具备药学(含药学、中药学、制药、医疗器械,下同)专业中级职称(或者取得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3年以上,或取得药学专业高级职称1年以上;

资历年限条件计算截止为2022年12月31日。

(五)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全程参加评审工作。

(六)除从事医药行业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材料

包括《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2份、《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委员名册表》(附件2)一式2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

填写《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时,应注意不改动表格格式,并使用A4纸双面打印。

(二)推荐程序

1.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是申请人的举荐单位。除市直单位外,申请人员将申请材料递交工作单位审核,由工作单位填写《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双面打印)和《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委员名册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当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后,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材料报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评委会办公室),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jyyyps@163.com 。

市直单位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交工作单位审核后,于2023年3月31日前直接报送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评委会办公室),材电子版一并发送至jyyyps@163.com 。

2.市市场监管局加具审核意见后,将专家名单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四、工作要求

评委会建设和推荐评委会入库工作是提升职称评审质量最重要的一环,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委库评委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切实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有较高知名度、行业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家推荐上来。

(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转发通知,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各有关单位。

(二)各推荐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单位的入库推荐人员的思想品德、基本信息、业绩成果以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审核,认真推选专家人选。

(三)各有关单位、个人在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反映。

联系人:林晓文、陈淳烁,联系电话:0663-8291539



附件:1.《揭阳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2.《揭阳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委员名册表》

    3.《揭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医药行业职称评审申报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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